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全域城乡公示地价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浏览次数:1009

盘政发〔202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地价管理,完善政府公示地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盘锦市全域城乡公示地价标准,现予公布实施。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盘政发〔2016〕18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国有农用地级别范围〉〈盘锦市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盘政发〔2019〕6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盘县政发〔2016〕29号)、《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国有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大政发〔2020〕7号)同时废止。

附件:1.盘锦市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

2.盘锦市国有农用地、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准

3.盘锦市标定地价标准

4.关于盘锦市城乡公示地价使用有关问题的说明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盘锦市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

级别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公服一类

工业用地

公服二类

地面价

楼面价

地面价

楼面价

地面价

地面价

Ⅰ级

5500

2200

2300

1150

1880

458

Ⅱ级

3520

1408

1900

950

1545

386

Ⅲ级

2680

1072

1600

800

1310

345

Ⅳ级

1650

825

1085

723

880

303

Ⅴ级

1100

550

859

573

699

270

Ⅵ级

834

417

675

450

548

242

Ⅶ级

580

387

464

309

400

180

Ⅷ级

496

331

325

217

300

150

Ⅸ级

341

227

265

177

245

-

单位:地面价为元/平方米,楼面价为元/建筑平方米。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期日:2022年12月1日。

2)土地权利类型:国有、集体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集体农村宅基地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3)平均容积率:商服用地Ⅰ-Ⅲ级为2.5,Ⅳ-Ⅵ级为2.0,Ⅶ-Ⅸ级为1.5;住宅用地、公服一类Ⅰ-Ⅲ级为2.0,Ⅳ-Ⅸ级为1.5;工业用地、公服二类为1.0。

4)还原利率:商服用地为6.0%,住宅用地、公服一类为5.5%,工业用地、公服二类为5.0%。

5)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农村宅基地无年期限制,公服用地、工业用地50年。

6)开发程度:商服用地、公服一类Ⅰ-Ⅵ级设定为“六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暖气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Ⅶ-Ⅸ设定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住宅用地Ⅰ-Ⅵ级设定为“七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暖气、通燃气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Ⅶ-Ⅸ设定为“六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燃气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工业用地、公服二类Ⅰ-Ⅵ级设定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Ⅶ-Ⅷ设定为“四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电、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简称公服一类)包括:0801机关团体用地、0802新闻出版用地、0803教育用地、0804科研用地、0805医疗卫生用地、0806社会福利用地、0807文化设施用地、0808体育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简称公服二类)包括:0809公用设施用地、0810公园与绿地。


盘锦市商服用地级别范围

级别

所在地区

路段范围

Ⅰ级

兴隆台区

兴隆台街-向海大道-市府大街-泰山路-兴隆台街

Ⅱ级

兴隆台区

公园街-向海大道-兴油街-香稻路-惠宾街-迎宾路-环城南街-泰山路-惠宾街-兴油支路-兴隆台街-兴一联东路-兴油街-泰山路-公园街(扣除Ⅰ级范围)

②科技街-沟海铁路-新工街-油英路-科技街

双台子区

①红旗大街-向海大道-东风街-渤海路-新华街-辽河路-红旗大街

②辽河-沟海铁路-科技街-油英路-辽河

Ⅲ级

兴隆台区

沿河北街-沟海铁路-新工街-向海大道-管廊街-六零河-公园街-青年路-兴油街-石化路-文汇街-青年路-友谊街-香稻路-环城南街-兴油支路-盘宇街-辽河路-石油大街-群英路-兴油街-辽河路-新工街-中华路-沿河北街(扣除Ⅰ、Ⅱ级范围)

双台子区

长征街-沟海铁路-纬五街-林丰北路-纬七街-新颜街-新堤街-水榭春城小区西侧界线-湖滨路-锦湖花园小区西侧界线-红旗大街-礼贤路-长征街(扣除Ⅱ级范围)

大洼区

①红海滩大街-嵩山路-金源街-鹤乡路-红海滩大街

②环城南街-林丰路-学府街-向海大道-学府南街-锦江路-环城南街

盘山县

府北大街-沟盘运河-太平河-井下路-府北大街

辽滨经开区

黄河街-大辽河-汤河街-大辽河-元泰街-大工路-黄河街

Ⅳ级

兴隆台区

沿河北街-火渤铁路-环城东路-惠宾街-芳草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螃蟹沟-中华路-管廊街-中华西路-沿河北街(扣除Ⅰ、Ⅱ、Ⅲ级范围)

双台子区

六里河-双绕街-规划环城东路-辽河北岸线-中华路-六里河(扣除Ⅱ、Ⅲ级范围)

大洼区

环城南街-青年路-霍田公路-向海大道-春江街-庐山路-双桥街-凤山路-春江街-泰山路-清水河-锦江路-霍田公路-一江街-环城南街(扣除Ⅲ级范围)

盘山县

杜田线-辽河北路-太平河-盘山县界-杜田线(扣除Ⅲ级范围)

辽滨经开区

长江街-大辽河-渭河路-大辽河-渤海-正邦路-长江街(扣除Ⅲ级范围)

Ⅴ级

兴隆台区

①辽河以南全部区域(扣除Ⅰ、Ⅱ、Ⅲ、Ⅳ级范围);

②曙光街道、新生街道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区域

双台子区

扣除Ⅱ、Ⅲ、Ⅳ级其他全部区域

大洼区

环城南街-芳草路-学府街-石化路-霍田公路-青年路-田园街-庐山路-丹锡高速-恒山路-永昇街-中华路-丽江街-凤山路-苏五线-锦江街-御品街-中华路-霍田公路-隆江街-环城南街(扣除Ⅲ、Ⅳ级范围)

盘山县

①京沈高速-沟海铁路-太平河-盘山县界-丹锡高速-京沈高速(扣除Ⅲ、Ⅳ级范围)

②吴家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区域

辽滨经开区

天山路以东全部区域(扣除Ⅲ、Ⅳ级范围)

Ⅵ级

兴隆台区

曙光街道、新生街道扣除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的区域

大洼区

环城南路-三十里村东侧界线-疏港铁路-霍田公路-顾家村东侧边界-田园街-芳草路-丹锡高速-疏港铁路-芳草路-大南街-疙瘩楼水库西侧界线-三干渠-疏港铁路-小路-向海大道-长兴街-田庄台排水总干-大洼街道镇界-大锦线-大洼街道镇界-丽江街-中华路-丹锡高速-大洼区界-环城南街(扣除Ⅲ、Ⅳ、Ⅴ级范围)

辽滨经开区

①大辽河-天山路-渤海-疏港铁路-荣兴街道镇界-大辽河(扣除Ⅲ、Ⅳ、Ⅴ级范围)

②二界沟街道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

Ⅶ级

大洼区

①田家街道扣除Ⅲ、Ⅳ、Ⅴ、Ⅵ其他区域

②新兴镇、清水镇、唐家镇、新立镇、田庄台镇(镇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

盘山县

①双绕河-盘山县城城镇开发边界-太平河-盘山县城城镇开发边界-双绕河(扣除Ⅲ、Ⅳ、Ⅴ级范围)

②沙岭镇、陈家镇、高升街道、胡家镇、东郭街道、欢喜岭街道(镇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

辽滨经开区

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区域

Ⅷ级

大洼区

①新兴镇、清水镇、唐家镇、新立镇、田庄台镇(镇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外部分),榆树街道(罗家村、曾家村、西榆村、榆树村、新立村、兴旺村、郭家村、榆茂村、青凤村、郑家村);王家街道(宝兴村、双兴村、曙光村、王家村、华侨村、西海村唐海线和三角洲引水总干以北)

②赵圈河镇、新开镇、东风镇、西安镇、平安镇(镇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

Ⅷ级

盘山县

古城子镇、坝墙子镇、得胜街道、甜水镇、羊圈子镇、石新镇(镇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太平街道、吴家镇其他区域

Ⅸ级

大洼区

赵圈河镇、新开镇、东风镇、西安镇、平安镇(镇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外部分),榆树街道(西联村)、王家街道剩余部分

盘山县

沙岭镇、陈家镇、高升街道、胡家镇、东郭街道、欢喜岭街道、古城子镇、坝墙子镇、得胜镇、甜水镇、羊圈子镇、石新镇(镇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外部分)

注:以上描述不够清楚的地方以级别图为准

盘锦市住宅、公服一类用地级别范围

级别

所在地区

路段范围

Ⅰ级

兴隆台区

兴油街-迎宾路-惠宾街-泰山路-兴油街

Ⅱ级

兴隆台区

①公园街-泰山路-管廊街-六零河-公园街-林丰路-东跃街-青年路-兴油街-石化路-环城南街-兴油支路-友谊街-辽河南街-公园街(扣除Ⅰ级范围)

②科技街-沟海铁路-新工街-油英路-科技街

双台子区

①红旗大街-沟海铁路-规划路-经二街-双绕河-高家路-东风街-沟海铁路-辽河-中华路-新堤街-水榭春城小区西侧界线-湖滨路-锦湖花园小区西侧界线-红旗大街

②辽河-沟海铁路-科技街-油英路-辽河

Ⅲ级

兴隆台区

辽河(沿河北街)-林丰路-新工街-石化路-盘营客专-环城东路-惠宾街-芳草路-环城南街-环城西路-螃蟹沟-中华路-辽河(沿河北街)(扣除Ⅰ、Ⅱ级范围)

双台子区

城北街-盘营客专-纬五街-林丰路-纬七街-辽河-六里河-城北街(扣除Ⅱ级范围)

大洼区

①红海滩大街-庐山路-大南街-金源街-鹤乡路-红海滩大街

②环城南街-林丰路-学府街-向海大道-学府南街-锦江路-环城南街

盘山县

府北大街-沟盘运河-太平河-井下路-府北大街

辽滨经开区

长江街-大辽河-渭河路-大辽河-渤海-正邦路-长江街

Ⅳ级

兴隆台区

辽河-兴隆台区界-盘营客专-火渤铁路-环城南街-兴隆台区界-丹锡高速-螃蟹沟-环城西路-辽河(扣除Ⅰ、Ⅱ、Ⅲ级范围)

双台子区

双绕街-规划环城东路-辽河-环城西路-红旗大街-中华路-双绕街(扣除Ⅱ、Ⅲ级范围)

大洼区

春江街-泰山路-清水河-锦江路-霍田公路-一江路-环城南街-石化路-学府街-青年路-霍田公路-向海大道-春江街-华山路-双桥街-凤山路-春江街(扣除Ⅲ级范围)

盘山县

杜田线-辽河北路-太平河-盘山县界-杜田线(扣除Ⅲ级范围)

辽滨经开区

天山路以东全部区域(扣除Ⅲ级范围)

Ⅴ级

兴隆台区

①辽河以南全部区域(扣除Ⅰ、Ⅱ、Ⅲ、Ⅳ级范围);

②曙光街道、新生街道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区域

Ⅴ级

双台子区

扣除Ⅱ、Ⅲ、Ⅳ级其他全部区域

大洼区

①环城南街-芳草路-霍田公路-青年路-田园街-庐山路-丹锡高速-恒山路-长征街-山路-街-中华路-丽江街-凤山路-中华路-环城南街

②凤山路-联合街-中华路-环城南街(扣除Ⅲ、Ⅳ级范围)

盘山县

①京沈高速-沟海铁路-太平河-盘山县界-丹锡高速-京沈高速(扣除Ⅲ、Ⅳ级范围)

②吴家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区域

辽滨经开区

①大辽河-天山路-渤海-疏港铁路-荣兴街道镇界-大辽河(扣除Ⅲ、Ⅳ级范围)

②二界沟街道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

Ⅵ级

兴隆台区

曙光街道、新生街道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的区域

大洼区

环城南路-三十里村东侧界线-疏港铁路-霍田公路-顾家村东侧边界-田园街-芳草路-丹锡高速-疏港铁路-芳草路-大南街-疙瘩楼水库西侧界线-三干渠-疏港铁路-小路-向海大道-长兴街-田庄台排水总干-大洼街道镇界-大锦线-大洼街道镇界-丽江街-中华路-丹锡高速-大洼区界-环城南街(扣除Ⅲ、Ⅳ、Ⅴ级范围)

辽滨经开区

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区域

Ⅶ级

大洼区

①田家街道扣除Ⅲ、Ⅳ、Ⅴ、Ⅵ其他区域

②新兴镇、清水镇、唐家镇、新立镇、田庄台镇(镇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

盘山县

①双绕河-盘山县城城镇开发边界-太平河-盘山县城城镇开发边界-双绕河(扣除Ⅲ、Ⅳ、Ⅴ级范围)

②沙岭镇、陈家镇、高升街道、胡家镇、东郭街道、欢喜岭街道(镇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

Ⅷ级

大洼区

①新兴镇、清水镇、唐家镇、新立镇、田庄台镇(镇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外部分),榆树街道(罗家村、曾家村、西榆村、榆树村、新立村、兴旺村、郭家村、榆茂村、青凤村、郑家村);王家街道(宝兴村、双兴村、曙光村、王家村、华侨村、西海村唐海线和三角洲引水总干以北)

②赵圈河镇、新开镇、东风镇、西安镇、平安镇(镇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

盘山县

古城子镇、坝墙子镇、得胜镇、甜水镇、羊圈子镇、石新镇(镇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太平街道、吴家镇扣除镇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外部分

Ⅸ级

大洼区

赵圈河镇、新开镇、东风镇、西安镇、平安镇(镇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外部分),榆树街道(西联村)、王家街道剩余部分

盘山县

沙岭镇、陈家镇、高升街道、胡家镇、东郭街道、欢喜岭街道、古城子镇、坝墙子镇、得胜镇、甜水镇、羊圈子镇、石新镇(镇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外部分)

注:以上描述不够清楚的地方以级别图为准


盘锦市工业、公服二类用地级别范围

级别

所在地区

路段范围

Ⅰ级

兴隆台区

沿河北街-盘营客专-新工街-建新路-兴油街-芳草路-惠宾街-石化路-于家街-青年路-友谊街-金城路-市府大街-中华路-兴油街-群英路-公园街-辽河路-沿河北街

双台子区

城北街-沟海铁路-辽河-中华路-六里河-辽河北路-城北街

Ⅱ级

兴隆台区

辽河-兴隆台区界线-规划环城东路-兴隆台区南侧界线-环城南街-环城西路-辽河(扣除Ⅰ级范围)

双台子区

太平河-沟海铁路-双绕街-林丰北路-辽河-环城西路-红旗大街-丹锡高速-太平河-双绕总干渠-双台子区界线-太平河(扣除Ⅰ、Ⅱ级范围)

Ⅲ级

兴隆台区

兴隆台区扣除Ⅰ、Ⅱ级范围的其他土地

双台子区

双台子区扣除Ⅰ、Ⅱ级范围的其他土地

Ⅳ级

大洼区

①金江街-泰山路-春江街-庐山路-双桥街-凤山路-金江街

②大洼区界线-林丰路-学府街-向海大道-学府南街-锦江路-大洼区界线

盘山县

①杜田线-辽河北路-太平河-盘山县界-杜田线

②吴家镇

Ⅴ级

大洼区

大洼区界线-疏港铁路-霍田公路-林丰路(庐山路)-明江街-恒山路-永昇路-中华路-丽江街-凤山路-联合街-锦江路-清水河-中华路-大洼区界线(扣除Ⅳ级范围)

盘山县

京沈高速-沟海铁路-太平河-盘山县界-丹锡高速-京沈高速(扣除Ⅳ级范围)

Ⅵ级

大洼区

环城南街-田家镇界-学府路-火渤铁路-霍田路-田家镇界-田园街-芳草路-丹锡高速-疏港铁路-芳草路-长兴街-疏港铁路-城市规划南侧边界-向海大道-长兴街-田庄台排水总干-大洼街道界线-大锦线-丽江街-中华路-丹锡高速-田家镇界-环城南街(扣除Ⅳ、Ⅴ级范围)

盘山县

绕阳河南岸-盘山县城城镇开发边界-太平河-盘山县城城镇开发边界-绕阳河南岸(扣除Ⅳ、Ⅴ级范围)

辽滨经开区

长江街-盘锦市界线-渤海海岸线-宝来路-滨海大道-和运路-合力街-长春路-麦积街-规划路-滨海大道-长江街

Ⅶ级

大洼区

①田家街道、大洼街道其他区域

②新立镇、新开镇、新兴镇、于楼街道、东风镇、帅乡工业园区、临港工业园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

Ⅶ级

盘山县

①太平镇扣除镇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外部分

②沙岭镇、陈家镇、高升街道、胡家镇、东郭街道、欢喜岭街道、古城子镇、坝墙子镇、得胜镇、甜水镇、羊圈子镇、石新镇(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

辽滨经开区

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区域

Ⅷ级

大洼区

Ⅳ、Ⅴ、Ⅵ、Ⅶ级外其他区域

盘山县

Ⅳ、Ⅴ、Ⅵ、Ⅶ级外其他区域

注:以上描述不够清楚的地方以级别图为准


附件2

盘锦市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标准

50年期)

级别

水田

水浇地、园地

旱地、林地、草地

沼泽地

Ⅰ级

兴隆台区

双台子区

62.25

62.70

46.35

1.87

大洼区

61.35

61.80

45.30

盘山县

58.95

59.40

44.40

Ⅱ级

兴隆台区

双台子区

57.15

57.50

40.65

——

大洼区

54.60

55.20

39.60

盘山县

52.05

52.50

38.70

Ⅲ级

大洼区

49.65

50.10

35.40

——

盘山县

47.40

47.70

34.95

盘锦市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经营权基准地价标准

30年期)

级别

水田

水浇地、园地

旱地、林地、草地

沼泽地

Ⅰ级

兴隆台区

双台子区

45.45

45.75

33.90

1.35

大洼区

44.85

45.15

33.15

盘山县

43.05

43.35

32.40

Ⅱ级

兴隆台区

双台子区

41.70

42.00

29.70

——

大洼区

39.90

40.35

28.95

盘山县

37.95

38.40

28.20

Ⅲ级

大洼区

36.30

36.60

25.80

——

盘山县

34.65

34.80

25.50

盘锦市集体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基准地价标准

30年期)

级别

水田

水浇地、园地

旱地、林地、草地

Ⅰ级

兴隆台区

双台子区

51.15

51.45

39.45

盘山县

48.75

49.05

38.10

Ⅱ级

兴隆台区

双台子区

47.40

47.70

35.25

盘山县

43.65

43.95

33.90

Ⅲ级

盘山县

40.20

40.50

31.05

单位:元/平方米。

农用地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期日为2022年12月1日。

2)土地权利及年期:国有农用地(50年、30年)使用权价格,集体农用地(30年)承包经营权价格,集体农用地(30年)经营权价格。

3)还原利率: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经营权为2.35%,集体农用地承包经营权为2.3%。

4)耕作制度及主导作物:水田主导作物为水稻,副产品为蟹,一年一熟;水浇地主导作物为大棚蔬菜,一般一年2-5熟;旱地主导作物为玉米,一年一熟;沼泽地主导作物为芦苇,副产品为蟹,一年一熟。

5)农田基本设施状况:通生产作业路,宗地内平整、大小适中、形状规则。此外,水田要通灌渠、通排渠,满足水稻等水生作物生产基本要求;水浇地要通电、通灌溉用水、满足蔬菜等作物生产基本要求;旱地要满足玉米等作物生产基本要求;沼泽地要满足芦苇等水生作物生产基本要求。

盘锦市农用地土地级别范围

级别

所在地区

级别范围

Ⅰ级

兴隆台区

双台子区

丹锡高速-兴隆台区南部界线-盘锦疏港铁路-沟海铁路-双台子区北部界线-丹锡高速

大洼区

丹锡高速-中华路-田庄台引水总干-盘锦疏港铁路-胜利村东部村界-金源街-盘锦疏港铁路-代家村东部村界-关家村东部村界-高家村东部村界-何家村(盘锦市东外环以西)-三十里村(疏港铁路以西)-南外环-大洼区北部界线-丹锡高速

盘山县

丹锡高速-盘山县南部界线-西绕引水总干-京沈高速-丹锡高速

Ⅱ级

兴隆台区

双台子区

兴隆台区、双台子区扣除Ⅰ级外所有农用地

大洼区

大洼区西部界线以东、辽东湾大道以北、东部界线以西、北部界线以北扣除Ⅰ级外所有农用地

盘山县

小板村、九龙村以东,盘山县北部县界、秦沈客专以南,盘山县东县界以西扣除Ⅰ级外所有农用地

Ⅲ级

大洼区

大洼区扣除Ⅰ级、Ⅱ级外所有农用地

盘山县

盘山县扣除Ⅰ级、Ⅱ级外所有农用地


附件3

盘锦市标定地价标准

序号

标准宗地编码

位置

用途

权利类型

容积率

开发程度

设定使用年期

标定地价

地面单价

楼面单价

1

211100S5700101

兴隆台区兴四街南、鹤翔路西、石油大街北、中兴路东

其他商服用地

出让

8.2

六通一平

40

9305

1135

2

211100S5700201

兴隆台区友谊街南、双兴南路西、泰山路东

其他商服用地

出让

3.98

六通一平

40

4336

1090

3

211100S5700301

兴隆台区科技街北、双兴路东

其他商服用地

出让

2.5

六通一平

40

3528

1411

4

211100S5700401

双台子区胜利路南、渤海路东、艳阳街北、繁荣路西

其他商服用地

出让

2

六通一平

40

3194

1597

5

211100S5700501

兴隆台区石油大街南、青年路东、海洋街北、石化路西

其他商服用地

出让

3.5

六通一平

40

3112

889

6

211100S5700601

双台子区兴农街南、辽河北路西

其他商服用地

出让

1.2

六通一平

40

1950

1625

7

211100S5500701

大洼区泰山中路东、新华街南、育英路西、华鹤巷北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

3.5

六通一平

40

2652

758

8

211100S5700801

盘山县太平街道贾家村

其他商服用地

出让

2

六通一平

40

2431

1215

9

211100S5200901

兴隆台街南、油英南路东、石油大街北、金城路西

批发市场用地

出让

1.78

六通一平

40

1357

762

10

211100S5201001

大洼区田家街道高家村

批发市场用地

出让

1.3

六通一平

40

1240

954

11

211100Z7100101

兴隆台区石油大街北、双兴南路、鹤翔路东、兴四街南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4.63

七通一平

70

3646

788

12

211100Z7100201

兴隆台区双兴南路东、友谊街北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1.3

七通一平

70

1544

1188

13

211100Z7100301

兴隆台区泰山路西、油海路东、科技街北、花园街南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54

七通一平

70

2260

890

14

211100Z7100401

双台子区湖滨公园南、新堤街北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5.1

七通一平

70

3114

611

15

211100Z7100501

兴隆台区石油大街南、中华路东、市府大街北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

七通一平

70

1620

810

16

211100Z7100601

双台子区滨河路东、纬二街北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

七通一平

70

1610

805

17

211100Z7100701

大洼区田家街道小锅村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2

七通一平

70

1715

780

18

211100Z7100801

大洼区305国道东、建设路南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1.6

七通一平

70

1365

853

19

211100Z7100901

盘山县太平街道贾家村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

七通一平

70

1603

801

20

211100Z7101001

双台子区双盛街道曙光委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1.8

七通一平

70

1228

682

21

211100Z7101101

大洼区田家街道天沐街北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1.4

七通一平

70

1054

753

22

211100Z7101201

大洼区大洼街道金源街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7

七通一平

70

1470

545

23

211100G6100101

兴隆台区中华路西、公园街北

工业

用地

出让

1

五通一平

50

387

- 

24

211100G6100201

双台子区北一街南、塑二路东、北二街北、塑一路西

工业

用地

出让

0.6

五通一平

50

386

- 

25

211100G6100301

兴隆台区经一支路东、兴油街南、经二路西、纬二路北

工业

用地

出让

0.7

五通一平

50

346

- 

26

211100G6100401

辽滨经开区闾山路西、峨嵋街北

工业

用地

出让

0.6

五通一平

50

242

- 

27

211100G6100501

盘山县太平街道黄金村

工业

用地

出让

0.8

五通一平

50

243

- 

28

211100G6100601

大洼区榆树街道郑家村

工业

用地

出让

0.8

四通一平

50

180

- 

29

211100G6100701

盘山县高升街道雷家村

工业

用地

出让

0.7

四通一平

50

190

- 

单位:地面单价为元/平方米,楼面地价为元/建筑平方米。


附件4

关于盘锦市城乡公示地价使用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用途分类参照体系

本次更新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试行)与基准地价用途分类进行了衔接及修正幅度设定。具体情况见下表:

建设用地与基准地价用途衔接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

用途管制用地用海

分类(试行)

参照体系

修正幅度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05商服

用地

0501零售商业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090101零售商业用地

商服用地

100%

加油、加气站

090105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商服用地

150%

商场、大型超市、汽车4S店

090101零售商业用地

商服用地

85%

——

090105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除加油、加气站)

商服用地

100%

0502批发市场用地

090102批发市场用地

商服用地

85%

0503餐饮用地

090103餐饮用地

商服用地

85%

0504旅馆用地

090104旅馆用地

商服用地

85%

其中

五星级以上酒店用地

——

商服用地

70%

0505商务金融用地

0902商务金融用地

商服用地

85%

0506娱乐用地

0903娱乐康体用地

商服用地

85%

0507其他商服用地

0904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服用地

100%

06工矿仓储用地

0601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100101一类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100%

二类工业用地

100102二类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100%

三类工业用地

100103三类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125%

0602采矿用地

1002采矿用地

工业用地

100%

0603盐田

1003盐田

工业用地

80%

0604仓储用地

11仓储用地

工业用地

100%

07住宅用地

0701城镇住宅用地

070101一类城镇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120%

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100%

0702农村宅基地

0703农村宅基地

住宅用地

100%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01机关团体用地

0801机关团体用地

公服一类

100%

0802新闻出版用地

0801机关团体用地

公服一类

100%

0803教育用地

0804教育用地

公服一类

100%

0804科研用地

0802科研用地

公服一类

100%

0805医疗卫生用地

0806医疗卫生用地

公服一类

100%

0806社会福利用地

0807社会福利用地

公服一类

100%

0807文化设施用地

0803文化用地

公服一类

100%

0808体育用地

0805体育用地

公服一类

100%

0809公用设施用地

13公用设施用地

公服二类

100%

0810公园与绿地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公服二类

100%

09特殊用地

0901军事设施用地

1501军事设施用地

根据实际用途确定

100%

0902使领馆用地

1502使领馆用地

公服一类

100%

0903监教场所用地

1505监教场所用地

公服一类

100%

0904宗教用地

1503宗教用地

公服一类

100%

0905殡葬用地

1506殡葬用地

商服用地

100%

0906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商服用地

85%

——

1504文物古迹用地

公服二类

100%

——

1507其他特殊用地

公服一类

100%

10交通运输用地

1001铁路用地

1201铁路用地

工业用地

100%

1002轨道交通用地

1206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工业用地

100%

1003公路用地

1202公路用地

工业用地

100%

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

1207城镇道路用地

工业用地

100%

1005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1208交通场站用地

工业用地

100%

1007机场用地

1203机场用地

工业用地

100%

1008港口码头用地

1204港口码头用地

工业用地

125%

1009管道运输用地

1205管道运输用地

工业用地

100%

——

1209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100%

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09水工建筑用地

1312水工设施用地

公服二类

100%

——

——

0601乡村道路用地

工业用地

100%

农用地与基准地价用途衔接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

用途管制用地用海

分类(试行)

参照体系

修正幅度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01耕地

0101水田

0101水田

水田

100%

0102水浇地

0102水浇地

水浇地

100%

0103旱地

0103旱地

旱地

100%

02园地

0201果园

0204其他园地

0201果园

0204其他园地

园地

100%

03林地

0301乔木林地

0305灌木林地

0307其他林

0301乔木林地

0303灌木林地

0304其他林地

林地

100%

04草地

0401天然牧草地

0403人工牧草地

0401天然牧草地

0402人工牧草地

草地

100%

0404其他草地

0403其他草地

沼泽地

100%

10交通运输用地

1006农村道路

2303田间道

周边宗地主要用途确定

100%

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04坑塘水面

1704坑塘水面

周边宗地主要用途确定

100%

1106内陆滩涂

0506内陆滩涂

沼泽地

1108沼泽地(国有苇场)

0504沼泽地

沼泽地

100%

1107沟渠

1705沟渠

周边宗地主要用途确定

100%

12其他

土地

1202设施农用地

0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水浇地

100%

1203田坎

2302田坎

周边宗地主要用途确定

100%

二、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计算

本次将营利性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价格纳入基准地价体系,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方式如下:

1.计算单建地下空间楼面地价,首先对其地上相同位置、相同用途的土地,按基准地价定义平均容积率计算楼面地价,然后乘以修正系数。

2.计算商业结建地下空间的楼面地价,首先评估其地上部分的楼面地价,然后乘以对应的修正系数。

3.计算停车场结建地下空间的楼面地价,首先评估其地上部分实际用途的楼面地价,然后乘以对应的修正系数。

盘锦市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格比例修正系数表

类别

层数

修正系数

单建地下空间(商业)

地下一层

20%

地下二层及以下

10%

结建商业地下空间

地下一层

40%

地下二层及以下

20%

结建停车场地下空间

——

15%

三、宗地评估相关说明

1.宗地评估时应综合宗地区位和规划条件等因素按规定程序确定,不能单独套用基准地价标准。

2.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服一类的宗地地价评估、出让金评估、规划指标调整补交差价评估时,需进行容积率修正。工业用地、公服二类不进行容积率修正。一类城镇住宅用地,加油、加气站等用地容积率低于基准地价规定平均容积率标准时不向下修正。

盘锦市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容积率修正表

用途

级别

公式

商服用地

Ⅰ-Ⅲ级

=

Ⅳ-Ⅵ级

=

Ⅶ-Ⅸ级

=

住宅用地

Ⅰ-Ⅲ级

=

Ⅳ-Ⅸ级

=

公服一类用地

Ⅰ-Ⅲ级

=

Ⅳ-Ⅸ级

=

3.涉及多种用途混合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评估时,商服用地应按楼面地价进行评估。

4.涉及以市政道路为级别界线的,道路两侧宗地评估时应进行地价平衡。

四、标定地价更新

标定地价按照相关规定每年予以更新,更新成果由市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