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盘锦奋力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的关键五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辽宁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加快推进盘锦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推动盘锦乡村振兴持续走在全国前列,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和各县区围绕“十三五”规划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出路,以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为着力点,以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产业体系、生产体系为方向,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为抓手,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农产品供给保障有力。“十三五”期间,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全市粮食产量117万吨,蔬菜产量57.8万吨,肉猪出栏头数28.5万头,肉类产量11.6万吨,禽蛋产量3.2万吨,牛奶产量1.1万吨,水产品产量20.65万吨。
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改善。全市耕地保有量235.5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68.9万亩。全市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面积50万亩以上,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56万亩。农机总动力62.7万千瓦,水稻、玉米两大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生产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96.3%、93.4%。
农业产业化水平快速提升。全市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73家,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以上示范社24个、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达到935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203亿元,高升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2.5亿元以上。中储粮、北大荒、汇福粮油、益海嘉里等一批亿元以上大项目落户盘锦,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等一批“国字号”项目有序实施。
农村产业融合蓬勃发展。全市培育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0个,民宿床位达到2000多张。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到230个,年接待游客115万人次。成功举办两届盘锦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国内外1300多家知名企业、省内13市和对口合作城市参展,签订合作协议、采购合同36亿元以上。组建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两大产业联盟,推动大米、河蟹两大主导产业土地规模化、品种优质化、生产标准化、种养生态化、营销品牌化发展,创新建立“产业联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地+农户”利益链接机制,持续带动农民增收。大洼区“互联网+认养农业”项目被评为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创新项目,大洼区和盘山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成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农业品牌建设成果显著。盘锦大米入选2019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2020年被纳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受欧盟保护首批中国100种地理标志产品,“蟹稻家”牌盘锦河蟹入选“辽宁礼物”,“粳冠”牌盘锦大米荣获第二十二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金质产品奖,“郁鑫香”牌盘锦大米荣获2019世界高端米品鉴大赛银奖。盘锦大米品牌价值达到570.08亿元,位居全省区域品牌价值榜首,盘锦河蟹品牌价值314.94亿元,位居全省区域品牌价值第三名。
农村基础设施持续加强。全市行政村黑色路面全覆盖,农村燃气管网全覆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均达到100%。建设综合客运公交一体化服务体系,农村客运公交站点2公里半径覆盖率达到100%。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地区光纤和4G网络全覆盖。
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7.6%,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化肥、农药、农膜使(施)用量同比“十二五”末期分别减少20.5%、31.2%、29.5%。推进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科学划定全市海陆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255.24平方公里。启动辽河干流全面生态封育,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多年来最好水平。
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实施农村户厕改造8.6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在131个村屯建设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盘山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实现大洼区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统一打包运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我市城乡一体化大环卫体系被住建部授予人居环境范例奖,盘山县、大洼区被评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盘山县被评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全市农村庭院卫生合格率90%以上,美丽庭院覆盖率达到40%。累计完成植树970万株,建设省级美丽示范村82个、市级园林新村137个。
农村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工作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建立了市、县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库。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网上交易工作有序推进,建立了市、县、镇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管体系,避免集体资产流失,实现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化、透明化。推进农垦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农垦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579元,比“十二五”末期增长49.5%。聚焦全市低收入人口开展产业、就业、消费、教育、健康、住房、兜底、金融、社会、党建“十项帮扶工程”,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市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五年以来均高于国标、省标标准,实现了稳固脱贫。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国际环境。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大数据、智能制造、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等科技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我国在世界经济体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农业国际合作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国际贸易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农产品供应链稳定、可靠性受到冲击,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竞争力、稳步提高农民收入任务紧迫。
国内形势。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带来重大政策机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更多期盼,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农产品总量不足和结构性问题并存,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仍处于低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等依然存在短板,农民增收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主要挑战。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依然艰巨,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较多,靠天吃饭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农业环境问题突出,生态系统退化明显,用水方式仍比较粗放,水资源供需矛盾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小农户作为我国农产品供给的主体,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粮食安全、满足消费升级需要不相适应,亟待推进小农户的现代化改造,把小农经营引导到发展现代农业的轨道上来。
瓶颈约束。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当前碎片化的土地小规模经营和兼业化的养殖方式,导致农产品产量低、质量差,无法满足规模化农产品加工业需求。农业的生态、社会、文化等功能挖掘不足,产业链条不完整、不衔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不明显,品牌效益不突出,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业劳动力主体的文化教育程度普遍较低,高素质农业劳动力缺乏不利于实现农业生产过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科学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不规范,存在着规模普遍较小、管理水平落后、市场竞争力偏弱、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主要侧重于农机服务、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等产前、产中服务,缺乏现代农业急需的农产品保鲜、储藏、加工、营销、物流及金融、保险、信息等产后服务。农业投资周期长、风险高,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贷款主体抵押少,加上金融的逐利性,导致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贷款困难。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和打造“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加快建设农业强市作为主攻方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统筹谋划、同步推进,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产业、经营三大体系,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促进产业融合、城乡融合和区域协同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新局面,为盘锦奋力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稳粮保供。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加强黑土地保护,稳定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
坚持高质高效。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持续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行动,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农业生产效率。
坚持宜居宜业。把乡村建设放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起抓,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巩固盘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现代化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坚持富裕富足。强化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增强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持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动力和活力,加快形成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快现代种业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攻关,全面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
坚持绿色导向。大力推行稻蟹综合种养等农业绿色生产模式,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坚持开放合作。加强农业对外合作,畅通要素循环,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对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主动融入京津冀辽协同发展和东北区域合作,充分释放开放活力,推进农业协同发展。
坚持融合发展。把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作为支撑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路径,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为全面建设农业强市、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有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保持在110万吨以上,蔬菜总产量稳定在50万吨以上,肉蛋奶总产量达到17万吨以上,水产品总产量达到20.6万吨,其中河蟹产量达到5.69万吨。
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提高。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种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农业数字化广泛应用,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业资源环境不断优化,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域农产品绿色生产。到2025年,水稻、玉米耕、种、收综合生产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97%、95%。
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以“一村一品”、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载体为支撑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到2025年,高升、辽滨两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总额达到200亿元以上。
乡村建设行动取得积极成效。村庄布局进一步优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数字乡村建设蓬勃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到2025年,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180个以上。
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业“三品一标”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
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组织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乡风文明程度有较大提升,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小。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就业技能进一步提高,高素质农民队伍日益壮大。
专栏1 盘锦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指标 |
||||||
序号 |
类别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基准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1 |
农业现代化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万吨 |
117 |
>110 |
约束性 |
2 |
粮食播种面积 |
万亩 |
181.5 |
>180 |
约束性 |
|
3 |
肉类总产量 |
万吨 |
11.6 |
12.7 |
预期性 |
|
4 |
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 |
- |
2.4:1 |
2.8:1 |
预期性 |
|
5 |
高标准农田面积 |
万亩 |
166 |
186 |
约束性 |
|
6 |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
% |
95.92 |
>97 |
预期性 |
|
7 |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 |
65 |
>67 |
预期性 |
|
8 |
森林覆盖率 |
% |
2.57 |
≥2.57 |
预期性 |
|
9 |
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 |
- |
0.560 |
0.561 |
预期性 |
|
10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75 |
>80 |
约束性 |
|
11 |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
% |
98以上 |
稳定在 98以上 |
预期性 |
|
12 |
农村现代化 |
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 |
% |
98 |
100 |
预期性 |
13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14 |
生活垃圾治理行政村的占比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15 |
乡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
% |
61.67 |
81.57 |
预期性 |
|
16 |
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 |
% |
23.41 |
24.76 |
预期性 |
|
17 |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 |
51.5 |
60 |
预期性 |
|
18 |
农民生活富裕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 |
8.9 |
高于GDP增速 |
预期性 |
19 |
集体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占比 |
% |
96.5 |
100 |
预期性 |
|
20 |
县级及以上文明村(乡镇)占比 |
% |
50 |
90 |
预期性 |
|
21 |
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 |
% |
10.9 |
≥10.9 |
预期性 |
第一节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
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到2025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0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10万吨以上。
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落实好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优先将产粮大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纳入省级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平台进行指标调剂。落实好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保障种粮的合理收益。
第二节 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六严禁、八不准”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防止耕地“非粮化”。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到2025年,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稳定在164万亩以上。
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区域,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大力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支持产粮大县、大中型灌区优先打造高标准农田。突出集中连片,整村、整镇覆盖,整流域大规模建设。积极探索建设机制,鼓励支持5万亩以上项目试行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到2025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2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5万亩。
加强耕地治理和质量建设。加大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实施力度,因地制宜推广保护性耕作。强化耕地质量监测监管,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质量评定,确保新增耕地质量不降低。集成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技术,有序推进退化耕地治理。推进秸秆过腹还田,鼓励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因地制宜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全面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
第三节 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统筹规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护。开展全市已建成农田水利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状况调查,摸清各县区农田水利设施家底和短板,明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的工作重点。根据水资源空间分布和设施实际,做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统筹规划,促进大中小型设施的合理布局。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对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自然气候条件做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分类指导。重点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强田间工程、末级渠系及涵闸泵站建设,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县域农田水利建设,扩大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创新设施运行管护方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彻底扭转“重建轻管”局面。
第四节 示范推广农业增产增效技术
推广绿色增产增效技术。鼓励育种企业、科研机构开展优质水稻等粮油作物绿色增产种植模式攻关。推广工厂化育秧技术、水稻大棚盘育秧技术,使之成为水稻育秧的主导模式。以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为重点,支持盘山县、大洼区等产粮大县向上争取粮食绿色增产技术试验示范项目,促进粮食生产高产高效。
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动农业节水从农艺节水、工程节水到管理节水转变,提升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节水农业生产技术科研攻关及示范推广。建立高效节水灌溉系统的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已建系统的使用效率。落实节水灌溉设备补贴政策,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积极性。
第五节 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
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按照“早谋划、早预警、早准备、早防治”的要求,加密田间监测设备,加强田间系统调查,及时发布预警预报,指导各县区开展科学防治、绿色防治、统防统治,赢得粮食丰收主动权。健全完善病虫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重大疫情阻截监控。到2025年,重大疫情防治处置率达到95%以上,整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
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和森林草原防火体系建设。完善粮食生产防灾减灾体系,科学有效防范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善基层水利设施日常巡查管护机制。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实施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抗潮等防灾减灾工程,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妥善应对水旱灾害风险。发挥防汛抗旱队伍和设施设备作用,提前落实防御措施。加大救灾支持,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发挥农业保险保障作用。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实现产粮大县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鼓励各保险机构开展保险产品创新、保险技术创新和保险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带动作用,利用多种渠道服务农业发展。
专栏2 粮食安全保障工程 |
1.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程。积极争取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集中力量、集聚资源,建设攻关试验区、核心示范区、辐射带动区,将项目区打造成绿色优质粮油生产基地。 2.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5万亩,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农田面积2万亩。 3.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工程。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面积10万亩以上。 4.植保能力提升工程。在全市建设10个农作物病虫害田间监测点,建设5个重大疫情监测点。 5.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工程。完善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开展粮食安全及特色农产品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直通式”气象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率达到90%,四要素乡镇气象站覆盖率稳定在100%,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播发设施行政村覆盖率稳定在100%。 6.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提升高性能人工影响天气飞机作业能力,更新人工增雨火箭发射和牵引装置,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达到0.15万平方公里以上。 7.粮食仓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粮安工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提高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等重点企业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能力。 |
第一节 发展现代畜牧业
提高生猪稳定供给保障能力。建设一批高标准、带动能力强的规模化种养结合产业基地,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养殖。重点推广生猪养殖保险、价格保险,推动生猪交易升级。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等疫情报告制度和防控措施,在生猪大县继续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到2025年,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现代生猪产业体系基本建成,养殖规模化率达到70%以上。
推进畜禽产业提档升级。蛋鸡产业改造传统经营模式,提升规模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肉鸡产业提高以自动给水、自动给料、自动清粪和环境自动控制为主要内容的智能装备水平。奶牛产业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继续推广整株青贮、全混日粮饲喂技术。肉牛产业继续坚持分散饲养母牛、集中育肥的组织形式。继续强化动物防疫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到2025年,肉、蛋、奶产量达到17万吨以上,年均递增2%。
第二节 加快渔业转型升级
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示范推广海水池塘参、虾、蜇、鱼、贝等多品种、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模式,在郊区示范推广淡水池塘绿色生态立体养殖模式,推进渔业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开展稻渔、稻蟹、稻虾综合种养技术模式集成试验和示范推广,在水稻主产区建设高标准稻渔示范基地,推进稻渔综合种养示范乡镇和示范县建设,稳步扩大综合种养规模。到2025年,全市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95万亩以上,池塘生态健康养殖示范推广面积达到2万亩,健康养殖示范面积达到70%以上。
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统筹环境保护与生产发展,科学制定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规划和开发利用生态保护方案。重点发展以增殖放养为主要模式的水质保护型、资源养护型和生态修复型等大水面生态渔业,实现大水面鱼类种群结构的多样性。充分发挥有机鱼品牌辐射和带动作用,培育打造大水面生态渔业品牌。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及增殖力度。“十四五”期间每年增殖放流河蟹8500万只、鱼类800万尾。到2025年,全市大水面生态渔业总规模达到10万亩以上,创建大水面生态渔业示范基地1个。
加快现代海洋牧场建设。推进海洋牧场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沿海现代海洋牧场体系,全面提升海域生态承载力及渔业资源养护量。开展生态增殖技术、海洋牧场生态容量及效果评估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进深水抗风浪网箱技术模式集成试验与示范推广。建设海洋牧场全产业链体系,开发优质资源,培育特色产品,打造地域品牌,推进海洋牧场差异化发展,全面提高海洋牧场产业规模和效益。建立海洋牧场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2个。
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实施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全市涉渔船舶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突出渔船安全风险防控,对船载北斗终端加固升级,更新换代渔船“插卡式AIS”系统,强化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开展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和“木改钢”更新改造。全面落实五级包保责任制,探索建立渔港“港长制”。
第三节 加快设施农业发展
推进设施农业建设。以设施蔬菜为重点,强化配套服务,加快传统产区设施改造和新区技术提升,加速推进蔬菜产业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和高效化。不断优化生产结构,形成以蔬菜生产为主,辅以水果、食用菌等多元化生产格局,满足“菜篮子”产品多样化需求。强化设施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升设施农业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到2025年,设施农业产量稳定在25万吨。
专栏3 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工程 |
1.设施农业提升工程。以设施农业装备升级和绿色发展为重点,大力推广绿色智能化生产技术模式,促进棚型、棚室结构升级换代,“十四五”期间引进、试验、示范蔬菜新品种5个。 2.畜牧业振兴工程。积极对上争取标准化养殖相关项目资金,扶持中、小规模养殖场设备设施提档升级,“十四五”期间打造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0个,全市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70%以上。实施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工程,到2025年全市优良种猪存栏量达到5万头,肉种鸡达到30万套,蛋种鸡达到10万套,种鸭达到10万套,畜禽良种化率达到95%以上。 3.渔业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工程。推广池塘生态健康养殖示范面积2万亩,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2个,发展苇田河蟹生态养殖、鱼蟹混养等养殖模式面积80万亩,发展文蛤、四角蛤蜊、毛蚶等品种底播增养殖面积50万亩。到2025年,全市河蟹养殖面积达到180万亩,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95万亩。 |
第五章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第一节 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园区+农业+科技”创新业态,大力推进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构建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集中力量培育壮大一批农业科技企业,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做大做强。
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目标,围绕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技术集成创新示范,提升农业技术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突破种质资源挖掘、新品种培育等关键技术。
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立健全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科研院校为支撑、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立“专家+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成果快速转化应用机制。示范推广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11个,建设长期稳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4个。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围绕我市重点农业生产链条,促进优秀农业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推广应用。
建强科技人才队伍。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机制,促进人才要素市场化配置。引导各类科技人才深入基层发挥才智,为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实施科技特派员和农民技术员培育工程,把先进适用技术送到生产一线,推动解决农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农业“双创”稳步发展,支持科技特派员、农民技术员领办创办“星创天地”、农村合作社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三链融合”,提升科技人才服务效能。
第二节 大力发展现代种业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工作,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和全省林业种质资源普查。加大开发利用力度,推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提高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开展农作物、畜禽、水产良种联合攻关。推进常规育种技术与生物育种技术相结合,选育目标性状突出、综合性状优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健全新型种业科技创新机制,开展水稻种子研究,申报省以上重大项目。加强良种推广与基地建设,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加强种业生产基地建设。
培育现代种业企业。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提升自主育种创新能力。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打造有影响力的农作物和水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领军型企业和特色优势企业。积极推进科企、校企深度合作,建立种业企业创新联合体,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提升创新性种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
加大种业市场监管力度。强化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强化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种畜禽、水产苗种监管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种畜禽、水产等遗传物质监管。
第三节 提高农业装备现代化水平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发展,推广亚美柯水稻钵苗育插技术,全市建立1000亩以上高标准水稻绿色高效生产机械化技术集成试验示范基地6处,从事农机综合作业+综合农事服务的高质量社会化服务主体达到15个。到202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63万千瓦,水稻、玉米两大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生产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97%、95%。
提高农业装备智能化水平。鼓励规模小区棚室配套自动卷帘机、微(滴、喷)灌设备、机械放风设备等,鼓励建设高标准智能温室,推广物联网信息技术,实现温室环境和水肥一体化等自动控制,推动设施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基于“物联网”技术,在畜牧业生产上对实时监测、自动饲喂、废弃物自动回收等物联网新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推广,提高畜牧业生产经营效率。利用“辽宁省测土配方施肥手机定位指导服务平台”,指导农民分析土壤成分、推荐施肥,改善土壤生态恶化、农产品品质下降等问题。
第四节 推动现代农业数字化赋能
加快农业生产数字化应用。培育智慧农业应用基地,推动农业智能化生产。构建农业物联网应用系统,发展数字农业,提高种植业信息化水平。建设数字养殖牧场和数字奶业云平台,加快畜牧业智能化转型升级。推进渔业智能化改造,建设渔船智能监管系统。推动农业智能化生产和农机设施智能化改造,建设“农+”智能手机新农具系统。鼓励发展众筹农业、定制农业等新业态,创新发展共享农业、云农场等网络经营模式,加快互联网与特色农业深度融合。
推动农业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完善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平台建设,加快涉农数据上云,鼓励开发农业信息服务产品。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和市场监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动质量安全管控全程化。开展单品种全产业链的监测与分析,形成农业全产业链数据资源,逐步实现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数据全面、实时监测。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动“互联网+”向农村延伸,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
第五节 健全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以县区为重点建立家庭农场名录库,完善家庭农场信息,对名录内的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省级示范。
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程,在盘山县、大洼区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区)推进工作,规范农民合作社制度建设和财务管理,提升发展质量。开展市、县级示范社评选,推荐申报省级示范社,增强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
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鼓励各类服务组织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促进各主体多元互动、功能互补、融合发展。依托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zgnf.net),建立县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将符合一定条件的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具有服务能力的家庭农场、农业生产型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服务组织纳入平台管理。充分利用“中国农服”平台,向小农户及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供农业资讯、技术服务、培训教育、农机租赁、名录库、农资商城等线上服务。
专栏4 提质增效强农工程 |
1.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重点参与建设生物育种、农业生物安全、农业资源环境国家实验室,巩固已建成国家实验室,建设农村重点实验室、各类农业科技试验基地和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 2.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围绕盘锦优势特色粮油、水产养殖及海洋牧场、畜禽高效安全养殖及农产品加工等农业生产链条,探索建立“板块式、网络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创新服务体系。 3.农村科技特派专项行动。争取省级科技特派团(组)10个,省级科技特派员20名以上,转化科技成果8项以上。每年围绕我市农业农村重点产业开办培训班,培训人数100人次以上,每年培育省级以上“星创天地”4家。 4.创新型县(区)及农业科技园区工程。集中打造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突出、创业创新氛围良好、环境生态优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典型和产业科技园区。继续推进完善科技服务相关功能。 5.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建设工程。开展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创建工作,推动探索农业重点品种产业数字化转型路径,培育一批农业农村领域信息化企业,打造一批智慧农业应用场景。 |
第六章 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
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做强粮油产业链。打造优质特色粮油食品加工产业,积极培育和引进优质粮食企业,带动关联配套企业发展,高起点建立加工贸易产业链。建设东北粮食储备集散中心和精深加工基地,坚持现代化、规模化,不断提升粮食中转、仓储、流通能级,打造粮食仓储物流集散中心;坚持标准化、规范化,逐步提高港口通航和陆路转运能力,建设“北粮南运”物流大通道重要枢纽;坚持集约化、集群化,做细稻米加工产业链,做优大豆、花生等油料作物加工产业链,做实玉米加工产业链,做新衍生生物医药产业链,建设粮食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形成“一中心、一枢纽、四链条”的集散和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格局。到 2025 年,港区粮食中转量达到1500 万吨,东北粮食储备集散中心渐具规模。
做优畜禽产业链。强化产业化龙头企业引领发展的关键作用,调整优化屠宰行业产业结构,推进屠宰加工业布局与优势产区相匹配,重点推进肉制品加工智能化生产车间改造等关键技术应用,拓展加工增值空间。引导支持企业集团构建全产业链,实现种养加、产供销一体化运营。
做长水产品产业链。完善水产育苗、养殖、加工、贸易、服务一体化产业链,做强水产品精深加工与流通业,推进水产品加工产业链向终端延伸。
第二节 打造农业产业发展集聚平台
建设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立足盘山县资源环境禀赋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功能,构建“一核三区四带”的发展格局,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三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紧紧围绕绿色水稻、河蟹养殖两大主导产业,推进稻蟹等主要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强设施装备建设,着力打造全产业链,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建成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的稻蟹全产业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重点打造高升、辽滨两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形成集聚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相结合、产业优势与集聚区特色相协调、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相融合的发展体系,积极搭建集聚区融资担保、检验检测、仓储物流以及劳动用工、出口代理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广“飞地经济”等模式,围绕盘锦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链招商,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项目向集聚区集中。到2025年,高升、辽滨两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总额达到200亿元以上。
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推动纵向成链、横向成片,建设主导产业突出、规模效益显著、产业链条健全、综合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盘山县、大洼区辽宁省辽河流域粳稻产业集群及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辽宁省大豆产业集群建设,提升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水平,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重点打造集生产、加工、服务等于一体的产业集群,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引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发展产业化联合体。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跟进,广大小农户积极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整合,发挥整体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坚持以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全产业链综合金融服务。
做大做强产业联盟。加快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盘锦碱地柿子等产业联盟建设,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构建集群化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联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地+农户”利益链接机制,做实利益联结,构建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的长效机制,实现产业增值、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第三节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以“冷链物流+”带动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民大户等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等设施,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水平,完善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绿色低碳、运行高效的冷链物流设施网络,提升农产品产地集散分销能力。创新“冷链物流+种养殖”“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新零售”产业融合发展新生态,推进东北新发地农产品供应链中心建设,吸引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发展,深化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整合,强化农产品全产业链组织功能,打造冷链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生态圈。
以“乡村旅游+”集成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乡村旅游产品与城市居民休闲需求的对接,以提升设施水平、服务水平、资源利用水平、产品开发水平为重点,挖掘盘锦“红海滩”“辽河口文化”等乡村自然生态和文化资源优势,开发现代农业观光、湿地生态旅游等特色化、多样化、优质化乡村旅游新产品,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和精品线路,培育一批功能完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园、休闲旅游合作社。推动民宿经济发展,推广合作社、“企业+农户”、连锁加盟等运营模式,提升民宿建设和运营的标准化水平。因地制宜开展田园种养、农产品加工、家庭手工业、庭院休闲、特色餐饮等庭院经济。到2025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130万人次以上。
以“农村电子商务+”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各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快速协同,为农村电子商务从业者提供线上线下多元化支持服务。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依托京东特产盘锦馆等平台、品牌农产品线上展销中心,扩大特色农产品线上交易规模。积极开展农村电商培训,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电商从业能力。实施“数商兴农”,促进规范农副产品直播带货健康发展,做活农村电商产业。依托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畅通粮食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到2025年,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50人以上。
第四节 推进农村创业创新
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积极培育农村创业创新主体,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引导有资金积累、技术专长和市场信息的返乡人员在农村创业创新,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鼓励涉农专业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加强农村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建设创业创新典型县、创业创新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依托各类涉农园区(基地),建设一批标准高、服务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
强化创业创新指导服务。建设农村创业导师队伍,遴选行业专家、企业家和创业创新带头人等多种类型导师,为农村创业人员提供指导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简化市场准入,落实县域内人才统筹使用制度。依法依规优化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深入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例。建立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强化信息发布、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
专栏5 乡村产业提升工程 |
1.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工程。落实农产品深加工业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政策,增育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东北粮食集散和精深加工基地建设工程。立足于盘锦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协同推动贸易链、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服务链,着力打造“北粮南运”物流大通道重要枢纽,构建具有盘锦特色的高质量粮食产业发展体系。到2025年,港区粮食中转量达到1500万吨,东北粮食储备集散中心和精深加工基地渐具规模。 3.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工程。建设高升、辽滨2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支持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高农业大县(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快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集中集聚发展。到2025年,高升、辽滨两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总额达到200亿元以上。 4.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程。推进辽宁省辽河流域粳稻产业集群及大豆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打造全产业链产值超100亿元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5.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工程。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引领,联合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组建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十四五”期间创建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以上。 6.产业示范村镇提升工程。积极申报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农业产业强镇。 7.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创建休闲农业重点县,培育一批有知名度、有影响力的休闲农业“打卡地”,培育2个以上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开辟2个全国休闲农业精品景点线路。 |
第七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第一节 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
强化空间用途管制。按照全市主体功能定位,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对国土空间的开发、保护和整治进行全面安排和总体布局,统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修复,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及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等主要控制线,相互协调、有机衔接,健全各类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
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坚持规划先行、县域一盘棋,开展村庄分类,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做到应编尽编。搭建乡村规划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规划服务,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统筹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科学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形态。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提出村庄居民点宅基地控制规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法律规定。到2025年,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第二节 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构建广覆盖、深通达的农村公路网络。推进农村公路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乡镇全部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支持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拓展现有农村客运站服务功能,支持建设集农村客运、物流、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交通综合服务站。
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优化农村供水总体布局,突出农村供水管理服务数字化建设,将所有集中供水工程纳入一张网、一张图管理。推动形成以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化供水为主、小型集中供水为辅、分散供水为有效补充的供水格局。逐步推进实施农村饮水水源替代工程建设,通过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辽西北供水盘锦应急支线工程联网替代农村供水地下水水源。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指标与频次双达标。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到2025年,完成农村饮水水源替换工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1。
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两率一户”建设目标,从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网架结构、电网设备、智能化6个方面加快推进城乡用电水平均等化。到2025年,农村电网综合电压合格率提升至99.985%,配电自动化覆盖率提升至100%。
加强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渠道。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建设一批现代化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整合邮政快递、商贸、交通、供销等资源,创新农村物流运营服务模式,探索推进乡村智慧物流发展,提高配送效率和运营管理现代化水平。
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积极探索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农村可再生能源自给自足低碳模式,以清洁采暖、集中供气、分布式光伏发电等主要技术建成采暖、炊事和太阳能综合利用3个系统,探索改变农村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加快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形成以电网为基础,与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互补衔接、协同转化的设施网络体系。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探索农业高效循环发展模式。
强化农村金融支付终端建设。大力推广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支付服务主体到农村地区投资建设服务网点。推动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规范可持续发展,鼓励支持助农取款与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提升服务点网络价值。不断优化银行账户服务,加强风险防范,推动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持续优化。
专栏6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1.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700公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全部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打造一批农村公路精品路、示范路,优先支持通乡镇和建制村破损严重农村公路的修复。加快推进农村一事一议村内道路“户户通”,“十四五”期间建设村内道路380公里以上。 2.“快递进村”工程。支持农村快递、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采取市场配置、创新驱动、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方式,推进村邮乐购站点建设,打造贯通县、镇、村的农村寄递服务网络。到2025年,实现农村快递服务全覆盖。 3.江河防洪提升工程。推进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建设,开展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及以上重要支流防洪治理,实施一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优先解决中小河流城镇、村屯河段防洪不达标问题。组织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大坝防洪安全。 4.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分类、分区规划设计一批符合国家政策、运行管理健全的农村供水工程,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标准化改造,重点推进辽西北供水盘锦应急支线工程联网替代农村供水地下水水源。到2025年,完成农村供水水源替换。 5.农村电网建设工程。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农村供电服务水平、推广电能替代技术、推动特色用能建设、推介新型用电产品。 |
第三节 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原则上卫生厕所进院入户、一户一厕,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改厕难度较大的地区、乡村景区及动迁村,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提升粪污治理水平,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分散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的方式处理厕所粪污,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处理。探索推行政府定标准、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农村户厕运维体系,鼓励农户自管自治、自行做好户厕运行维护,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改厕后续管理、维修及清运处理难题。
实施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对生活污水未完成治理的村庄,结合实际,科学选取治理模式,精准开展治理,优先采用低能耗或无动力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污水治理技术。加强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提升设施运行成效。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机制,对排查出的较大面积的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实施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满足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实际需求。强化保洁员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提高农户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自觉性。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管理,强化监督考核,维护农村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组织协调落实资金保障, 及时拨付农村生活垃圾的转运处理费和保洁员工资,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扫干净、分清楚、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大力推进基层供销社可回收垃圾设施建设。
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改善村庄公共环境,依法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有序推进清洁能源,稳妥推进传统能源替代。推进农村集中生产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村内畜禽散养和生产作业。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积极采用乡土树种,尽力保留乡村生态原貌,重点利用“四旁”隙地、道路、沟渠和庭院等适宜植树区域,见缝插绿、补植补造,增加绿化覆盖,提升村庄绿化水平。深入推进村庄整洁、庭院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到2025年,全市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180个以上。
专栏7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
1.农村厕所革命提质工程。建立健全农村户厕运维体系,强化镇村改厕管理组织和人员队伍建设,有条件的镇(街道)可引进专业的第三方服务企业,建立市场化运维模式,并纳入有机肥加工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体系。 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强化常态化管理,确保农村环境干净整洁。组织各县区将生活垃圾以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分类标准,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宣传引导,配齐设施设备,不断提高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3.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推进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的“四旁”绿化体系建设,强化湿地、公益林地等生态保护区的保护与恢复。充分利用村内闲置土地开展村内绿化美化,建设一批供村民休闲娱乐的公共绿地,创建一批绿色村庄,“十四五”期间农村植树70万株以上。 |
第四节 加快数字乡村建设
夯实乡村数字建设基础。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加快构建覆盖乡村、高速畅通、服务便捷的基础通信网络。发展智慧广电,推进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推动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行政村全部实现100M以上宽带接入服务。积极推进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和服务推广,打造数字化阅读品牌。到2025年底,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行政村5G通达率达到80%。
拓展农村信息化服务领域。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通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卫星等天基设施。引导农村居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沟通交流和服务农业生产。推进物联网、地理信息、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服务进村等信息服务,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加快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
推进乡村治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推动村务、财务网上公开。深化平安乡村数字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法治数字乡村。强化乡村智慧教育、在线培训,切实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农民综合素质。推进乡村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加强乡村网络文化引导,加强网络巡查监督,开展国家宗教政策网络宣传普及。到2025年,农村党务数字化应用率达到90%,村务、财务公开数字化应用率达到90%。
第五节 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每个乡镇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规范乡镇中心幼儿园管理,提高保教质量。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加大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集中办好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优势专业,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建立农村教师发展的长效机制,教师职称评聘按规定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改善基层医疗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能力,持续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治和转诊能力,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积极推动借助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手段,全面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加快乡村卫生人才培养,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到2025年,实现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以上。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落实低保救助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健全残疾人服务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能力建设。适时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少年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完善农村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农村居民防灾减灾意识与能力。
专栏8农村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
1.乡村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完善县域内城乡中小学规划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集团化、一体化办学,区域间合作办学、对口帮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完成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设备提档升级,基层卫生信息化应用实现全域覆盖。 3.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每个县(区)建设1所以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为主的照护型特困供养设施,重点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务。 |
第六节 扩大农村消费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农户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引导和鼓励农民主动参与到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中,赋予农民自主处理经济活动的权利,让农民成为主要受益者。拓宽农民转移就业渠道,多层面提供岗位供给、技能提升、信息推送、就业援助等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
丰富农村消费市场。加大汽车、家电等商品下乡力度,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渠道,全面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加强农村消费环境净化监管。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农资供应等领域,实施农村消费环境净化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八章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建设绿色美丽乡村
第一节 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
推进品种培优。坚决打好种业翻身仗,推进育种创新,加快培育绿色安全、优质高效新品种,发掘优异种质资源,提纯复壮地方特色品种,选育突破性绿色品种,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强化科技支撑,支持科研单位开展育种联合攻关,突破种质资源挖掘、新品种培育等关键技术。鼓励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盘锦北方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对种植的水稻品种在米质、产量和抗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筛选出综合性状优良的品种作为推荐种植品种。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推广单位、科研单位建立规模化优质水稻新品种引进基地、试验示范基地和繁育基地,开展优质新品种引进、繁育、试验、示范。
推进品质提升。推广高产优质多抗品种,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模式,以清洁的产地环境生产优质农产品。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推广生物有机肥、缓释肥料、生物农药等绿色投入品,推广粘虫板、杀虫灯、性诱剂等病虫绿色防控技术产品,推广安全绿色兽药,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分行业、分品种构建农产品品质核心指标体系,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
实施品牌打造。加大“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盘锦碱地柿子”等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推广力度,组织参加品牌评选、价值评估、宣传推介和各类展销活动, 推进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辽宁省河蟹产业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扩大以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为核心的系列农产品品牌影响力。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企业品牌,形成区域公用品牌引领带动、企业品牌协同互补的新发展格局,提升农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强化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保护,鼓励注册盘锦稻米油、盘锦水飞蓟油等集体商标,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境外注册。到2025年,有效商标注册率年均增长10%以上。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强盘锦大米“1+7”、盘锦河蟹“1+6”系列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广应用,提升和强化生产主体标准化意识,规范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有效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培育一批农业企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带动规模标准化生产的作用。重点区域先行示范促动,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等,全域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
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加快提升智慧农安监管信息服务水平,完善数字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管理。建立政府部门检测、第三方检测、企业自检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健全市、县、镇、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能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力度。到2025年,绿色食品认证数量达到50个。
第二节 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用生产和农村建筑中的应用。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强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能力。
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全域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支持产粮大县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技术试验示范,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等低碳农业模式。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示范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新产品新技术。
第三节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通过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严格控制外源污染,减少农业自身污染物排放。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提高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水平。推进养殖业兽药使用减量化,严格落实休药期制度,开展无抗养殖试点。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机制和协同工作机制,对农业生产投入品进行全链条管理和精准防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平台,充分利用GIS信息技术,系统整合、动态更新各类监测数据,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靶向治理”。到2025年,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
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指导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构建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全链条管理机制,探索开展“谁生产、谁回收”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试点,建设专业化回收网点,扶持加工企业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再利用技术创新,因地制宜推广一膜多用技术、适时揭膜技术和机械捡拾等技术。指导开展地膜覆盖适宜性评价试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评价与示范推广和农膜回收技术指导。完善农田地膜残留和回收利用监测网络,建立农膜使用和回收台账制度。到2025年,全市农膜回收率力争达到85%以上。
促进秸秆等农副产品综合利用。围绕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加快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促进农作物秸秆、食用菌渣等农副产品综合开发,促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拓宽农副产品使用渠道,推进农副产品加工向高值、高梯次利用升级。加强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集成推广秸秆收储运典型模式。到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依法规范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推进种养结合,畅通粪肥还田渠道。鼓励企业引进适合盘锦地区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特别是养殖污水处理和利用技术。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粪污处理利用装备。加快发展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第四节 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系统
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严格农用地环境风险管控,持续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加强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评价,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依法依规加强水资源认证与取水许可,提升各类重要保护地保护管理能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
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健全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有效实施退养还湿,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实施辽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对水源涵养区、蓄洪滞涝区、滨河带的保护。深化渤海综合治理,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专栏9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
1.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程。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以绿色生产行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农业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到2025年,绿色食品认证数量达到50个。 2.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培育,推进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辽宁省河蟹产业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培育“乡字号”“土字号”特色知名品牌,打造辽宁气候好产品。 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以县为单位完善提升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总结推广种养循环技术模式,探索构建市场运行机制,带动县域粪肥就地就近利用。支持项目县(区)改造提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 4.国土绿化工程。以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牵动,实施造封飞并举,加快造林绿化,加强退化林修复,完成造林绿化面积0.5万亩。 5.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节水改造、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不断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固碳和自我修复能力。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57%以上。 |
第九章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建设文明和谐乡村
第一节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选优配强镇、村领导班子,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强化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围绕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立长效机制。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严格依法设定县级对乡镇赋权赋能范围,健全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各县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促进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农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机制。
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优化农村社区警务模式,完善农村社区新型警务机制。以实现“一站多能、一人多岗、一员多能”为目标,完善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推进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乡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强化乡村信息化基础支撑,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能化乡村治理新模式,提升风险防控和管理服务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坚持依法严防方针,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强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防范化解农村社会治安隐患。深入开展禁毒专项斗争,有效遏制农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节 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强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等分类培育计划,着力提升农民科学素质。支持涉农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基地。做好农村各类高素质人才示范培训与轮训。健全和完善县乡科学技术推广普及网络,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和新媒体渠道,传播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知识与生产实用技能。
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推进评定管理,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库,分类开展认定管理,以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等为重点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评定工作。加强跟踪服务,持续开展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组织开展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
第三节 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培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文明。深化诚信道德规范,推进诚信辽宁建设,实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覆盖农村的征信系统,强化农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诚信意识。
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加强农村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倡导尊老孝亲、健康卫生、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深化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加快在农村普及科学知识,反对迷信活动。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树立殡葬新风尚。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行为。
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乡村文化,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盘活地方和民族文化资源,深入挖掘、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赓续传承镇、村历史文脉,建立完善镇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做好农村古迹遗址保护等工作。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持续打造盘锦乡村地域特色文化产品品牌,带动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开发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推动农村地区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促进传统工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带动就业。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强化基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建管用,实现乡村文化广场全覆盖。推进数字农家书屋平台建设,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优化升级。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贯彻实施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进科技文化资源直通农村、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各具特色、乐观向上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
专栏10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
1.“十个一”创建工程。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入开展“十个一”活动,即制定一套村规民约、改掉一些陈规陋习、打造一面文化墙、建立一所道德讲堂、挖掘一段村史轶事、开展一项特色文化活动、建立一支志愿者队伍、建立一个文明监督岗、修建一条示范村路、推出一批乡民典型。 2.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全面推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四议一审两公开”等民主自治制度,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 3.平安乡村建设工程。加强农村地区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2025年全面实现“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重点部位有技防”的防控网络。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平安村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 4.“新乡贤”拓展培育工程。充分发挥“乡贤”引领、规范、约束作用,拓展“乡贤”的范围和队伍,建立“乡贤”理事会,积极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回乡创业人员等加入乡贤的队伍,充分发挥其在社会建设、道德建设和产业发展方面的引领作用。80%以上的村由各级干部、社会贤达及志愿者组建教师队伍,开设村民道德夜校(讲堂),每年开展8—10次教学活动。 |
第十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监测机制,将农村户籍常住人口中的脱贫不稳定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口、低收入人口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健全和完善监测、预警、帮扶、保障“四位一体”的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强化部门协作和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建立部门数据筛查预警联动与责任机制,定期开展返贫致贫风险筛查预警和实地摸排,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推动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权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主体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稳妥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的“扶贫属性”,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明确扶贫项目资产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引导受益主体参与管护。规范收益分配,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严格按程序规范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及时盘活长期闲置、效益差的扶贫资产。
第二节 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
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分类帮扶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支持发展产业、稳定就业,促进增收。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第十一章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激发乡村发展新动能
第一节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推进农村承包地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强化数据成果应用。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逐级监管机制,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交易公平、公开、公正。
审慎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按国家、省有关部署,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等配套政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经营。鼓励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村空心房、废弃建设用地整治复垦。
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定宅基地审批实施方案,选择试点村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明确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确定农村宅基地审批标准,梳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开展农村宅基地基础调查工作,摸清农村宅基地底数,探索解决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途径。依法依规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科学布局。
第二节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指导各地区进一步完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健全成员名册,规范发放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书,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依托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发布、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监管功能,强化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监管,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集体资源资产,鼓励各县区“因村制宜”,探索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探索“生态农业型”“文旅产业型”等多形态的村集体经济合作模式,加快推进村集体经济经营方式转型升级,培植优势特色乡村产业,深入挖掘村集体资产的综合价值。对有资源优势的村级集体,根据资源特点发展资源经济。对没有资源优势的村级集体,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村集体资产利用率,巩固消除集体经济 “空壳村”成果。到2025年,消除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农村集体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取得明显进展。
第三节统筹推进农业其他改革
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健全市县镇三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案卷评查以及示范创建等活动,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保障,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形成企业和基层站点相互补充、互为支撑的服务格局。继续开展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建设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托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系列化服务。到2025年,供销社系统基层组织发展质量、数量、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社实现乡镇全覆盖。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人员管理,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提倡适度促进规模经营,完善扶持政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盘活林地资产,广泛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到2025年,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备,集体林区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农民林业收入显著增加,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深化农垦改革。坚持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主线,努力打造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依法依规将国有农场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等并同步实施,实现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全覆盖,使农垦经济进一步嵌入农业农村区域经济体系。加大对盘山县西部镇街欠发达国有苇场支持力度,聚焦“制度优、管理精、效益好”目标,着力把区域农垦集团打造成农业农村现代化标杆。
第四节 扩大农业对外开放
促进优势农产品外销。依托盘锦现有农业资源、区位及产业优势,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巩固传统优势产业出口份额,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农业产业。推动盘锦特色优势农副产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进一步巩固日本、韩国、欧美等传统市场,大力开拓东盟、中东等“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深入推进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协同发展和农业领域交流合作。加强盘山县、大洼区国家级、省级出口食品农产品(河蟹)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积极鼓励河蟹出口企业扩大河蟹出口量。到2025年,盘锦优质出口农产品供给能力、国际市场影响力和产业竞争力全面提高。
强化农业科技对外合作。打造区域合作平台,加强现有农业科技领域对外联合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合理布局新建联合实验室及对外合作平台,加强联合开发、引进应用、成果集聚和人才培养,全面推进各领域的农业科技交流合作,打造一批长期稳定的合作平台。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作物高效育种、智能农业装备、土壤治理、病虫害防治等领域开展农业科技对外合作。
专栏11农村改革创新工程 |
1.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基层社组织建设工程”,构建双线运行机制,深入开展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行动。 2.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建立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质量。 |
第十二章 健全规划落实机制 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管农业农村工作。贯彻落实《盘锦市实施〈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办法》,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对照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建设目标,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对规划确定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行动、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等,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或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强化政策配套,协同推进规划实施,确保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第二节 强化要素保障
完善土地政策保障。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按国家相关要求,各县区在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乡村文旅设施及新产业新业态等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前提下,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需求。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坚持财政优先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求。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建立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好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保障种粮的合理收益,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到50%以上。
强化金融服务保障。加快构建服务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银行机构创新涉农信贷产品和服务,扩大涉农贷款抵押物范围,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持续优化农村地区融资担保服务,完善“三农”领域服务网络,扩大担保业务规模。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和保险品种,落实保费补贴政策,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落实人才供给保障。落实干部配备优先考虑的要求,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健全人才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机制,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打造一支带不走的乡村人才队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返乡创业人员在用地用电、税费减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优化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第三节 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高效政务环境。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水平。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环境,强化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平台建设,吸引各类资源要素向乡村集聚。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营商环境就是我自己”意识,加快推广“一网通办”经验做法,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打造观念最新、制度最佳、效能最强、服务最优、作风最实的营商环境。
构建优良法治环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完善农业农村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充分发挥立法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保障推动作用。贯彻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
第四节 健全落实机制
健全规划配套体系。发挥本规划对全市农业农村发展的战略导向作用,聚焦本规划确定的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任务,加强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村产业、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和系统衔接,以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推动规划重点目标任务落实。
强化考核评价评估。适时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监测评价,评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和规划实施情况。建立健全跟踪考核机制,把规划相关内容的实施情况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压实规划实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