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监督检查 > 环境保护

索 引 号: govsstj-2023-161720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锦市“无废城市”服务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9-26
主 题 词:

盘锦市“无废城市”服务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6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52

    按照省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要求,为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我市需编制“无废工厂”、“无废乡村”、“无废小区”、“无废校园”等评估标准和“无废城市”建设考核办法,年底需编制评估报告,服务费共计10万元,请有意参与的单位,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表)在公告发布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我局报名,我局将根据各投标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择优选择,中标单位应于10月底前编制完成评估标准、考核办法,12月底前完成评估报告编制。

    投标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盘锦市生态环境局806室。

    联系人:何佳伟      电话:13842772984

 

    附表:需携带相关材料清单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3926


附表:

需携带相关材料清单

序号

1

报价文件

2

授权委托书

3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公司相关业绩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