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民生信息 > 教育
索 引 号: | govsjyj-2024-189668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监督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 |
主 题 词: |
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监督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持续推进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市教育局将加大师德失范行为查处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师德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教师,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监督内容
1.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有偿补课,参与其他教师、家长或以家长委员会等名义组织的违规有偿补课;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课兼职,向学生及家长推介校外培训机构,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招揽生源,举办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有偿托管;组织或参与开办小饭桌、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等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
2.在职教师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接受家长宴请或参与家长安排的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3.在职教师私自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其他商品,利用家长资源为已办私事,谋取私利。
4.在职教师酒后驾车、赌博,参与涉黄、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等,或在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中发表有违教师身份的言行。
5.在职教师参与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
二、监督举报电话
盘山县:3552689
双台子区:2360425
兴隆台区:7823714
大洼区:3530406
市直:2662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