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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jyj-2022-091631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我市教育、市场监督、公安三部门联合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 |
主 题 词: |
我市教育、市场监督、公安三部门联合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
为严厉打击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及以隐形变异方式违规进行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办学行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1号)要求,我市教育、市场监督、公安三部门于1月17日至18日联合开展了首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主要内容包括:在无证无照“黑窝点”违规开展培训的行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托管班、自习室、教育咨询等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托网络平台违规开展线上直播培训的行为;疫情防控和消防、燃气等安全管理不达标的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全市共派出检查组5个,检查人员51人,检查机构208家,发现问题机构29家。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办学许可证、教师信息未公示;超范围经营;测温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牌匾信息与营业执照不符;灭火器过期等消防安全不到位;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情况。针对以上问题,各检查组已经通过立行立改,停业整顿等方式逐一进行处理,并责成各县区跟踪整改进度,直至整改完成。
下一步,我市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动态监管机制,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于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整治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