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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索 引 号:
govsrsj-2024-210405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试用期未缴社保,能补缴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7-03
主 题 词:
试用期未缴社保,能补缴吗?
发布时间:2024-07-03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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