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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市机关事业保险中心认真落实全市市级社保经办机构风险管理专项行动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7-11-22 | |
主 题 词: |
市机关事业保险中心认真落实全市市级社保经办机构风险管理专项行动
日前,省社保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社保经办机构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检查的通知》(辽社险函〔2017〕111号)文件,定于11月20-30日对全省市级社保经办机构风险管理专项行动进行工作检查,市机关事业保险中心作为盘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特别是,目前盘锦正处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关键时期,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基金安全是平稳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我中心加强了对县区机关事业保险业务的指导工作,对各县区进行基金预算、数据采集、数据清理、数据整合、规范参保范围等业务指导,严格业务管理和经办流程,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工作调度和指导。
对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的核定和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杜绝各种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对欠缴、未按时缴纳保险费的单位进行实地稽核,严格履行稽核程序,下达通知书、告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做到各险种应收尽收,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控制经办风险,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基金核定准确、征缴到位、支付及时、管理严格、运行有序。保险基金的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各项社保资金单独建帐,并按规定设置各明细科目。基金的收入户、支出户及财政专户做到及时划转、及时核对,日清月结。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发挥预测预警作用。强化基础数据管理,建立完善月度、季度分析评估制度,密切关注各指标的变化情况,提高对基金收支的准确判断和预测能力,确保全市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统计数字信息真实,统计分析准确,受到省社保局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