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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3-000057 | 主题分类: | 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2-02 |
标 题: | 盘山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3-02-02 | |
主 题 词: |
盘山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现公布盘山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盘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全县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多种载体面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围绕疫情防控、养老、教育、涉农补贴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工作,按照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积极做好信息公开,推动县乡二级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27余条,全年共解读县级政策性文件42件,图解3件。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全县共受理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处理涉及信息公开行政诉讼3件。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按照为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的原则,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信息,帮助解决难题。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制定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全面梳理我县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为确保落实不到位造成失泄密等问题,制定政府网站、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网站版面栏目设置。结合国家、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围绕重点工作,合理优化县政府网站版面,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进一步完善县政府网站便民服务功能和政民互动功能,做到便民利企。
(五)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查找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工作考核和监督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了县政府业务工作考核体系,在疫情形势下,利用微信群等交流方式加强日常工作指导,深入基层现场指导,提升业务人员整体水平。
全年对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实地督查检查2次,业务工作考核检查1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了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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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5 |
0 |
7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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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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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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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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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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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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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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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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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98.5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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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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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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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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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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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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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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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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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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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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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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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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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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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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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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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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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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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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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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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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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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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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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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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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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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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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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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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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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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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1 |
0 |
2 |
0 |
3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不足:一是政策解读主要以文字解读和图片解读为主,形式还不够丰富,内容质量还需提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2021年问题改进情况。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特别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拓宽宣传途径,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多元性。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多途径配备政务信息公开与舆情处置工作人员,多举措稳定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多方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保障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加强信息公开力度。
加强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信息公开。聚焦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围绕做强做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布三年行动方案,公开相关政策举措、工作动态、实绩成效等信息。加强助企纾困信息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公开力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助企纾困专题,集中发布本地区相关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加强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市场监管局和发展改革、营商局及时发布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依托12345热线平台,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涉及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政府门户网站与12366纳税服务平台对接,及时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财政部门完成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发展改革部门集中公开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法规、政策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和政策咨询服务。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强化就业稳岗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做好民生实事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县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工作进展、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落实国家相关部委出台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制度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在七月底完成了实施方案、公开目录制定、公开栏建设、信息上栏、信息存档等工作。推进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开。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结合现行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围绕政策背景、工作目标、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丰富图解等政策解读形式。
2.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
提升基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在深入贯彻落实 26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基础上,围绕国家相关部委新出台的交通运输、旅游、广播电视、统计、新闻出版版权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26个重点领域责任单位对照“盘山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未公开事项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留死角公开。规范惠民惠农信息公开。县直有关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公开了涉农补贴申报信息,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居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推进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基层延伸。为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公开事项目录,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咨询渠道建设,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3.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信息发布“三审制”,实行“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单位按照保密工作的规定,加强审查,严禁涉密信息上网,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合规。提升信息发布前关键词、错别字筛查。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