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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3-000031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1-19
标  题: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1-19
主 题 词: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浏览次数:234


2022年,盘锦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严格履行监督保障职能,最大程度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 年,盘锦市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工作透明度,提高政策知晓度,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着力深化主动公开内容。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行业领域政府信息2263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更新机构概况、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准确发布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2022年度部门预算等财政信息;回复网友留言9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我局收到的建议提案11件。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盘锦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和“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微博方便、快捷的优势,运用数字化、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发布与解读,贴近受众信息获取习惯,打造权威、及时、高效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全年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910条,订阅用户达1251个。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市自然资源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在盘锦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统一规范答复文本,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6件,均已办结,答复办结率100%。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了《盘锦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推进盘锦市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四是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聚焦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优化门户网站板块,增加“自然资源管理”栏目,丰富信息内容,方便公众查询浏览。

五是严格履行监督保障职能。加强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监管,定期对开办的1个网站、2个新媒体账号进行信息检查,消除错误信息、错别字、暗链等问题,全年检查排查12次,总体合格率均为100%。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政务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等各种培训3次,累计参训210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620.36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2

0

1

0

0

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2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0

0

1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1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2

3

0

1

0

0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问题。政策解读不及时,未能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工作机制。

(二)2021年改进情况。我局已落实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对2021年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及时、准确的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