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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3-000026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1-19
标  题: 盘锦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1-19
主 题 词:

盘锦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浏览次数:235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水利局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要求,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共公布信息340条,市水利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450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21231日,在官网发布新闻、通知、公告等信息3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市水利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加强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及时处理、修改筛查出的各类问题。市水利局官方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文件解读与政策性文件互建链接。积极运用文字、图解等直观易懂方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

(四)平台建设。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认真落实省水利厅下放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及时在网站公布,对政务服务、权责清单及办事指南实行实时动态调整;明确专人,解决公开不及时问题。

(五)监督保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对外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同时,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主动公开等内容的更新,落实负责人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报告中问题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对机关工作人员加大了政务公开培训、宣传力度,尤其对政务公开工作承办人员加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了信息公开流程,提升了政务公开效率。

(二)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问题情况

2022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大力指导和帮助支持,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个别科室(单位)重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主动公开意识淡薄、公开能力有待提升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对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提高公开质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抓好教育培训,加强考核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水利局结合自身业务内容,在市水利局官方开设了“河长制”专栏和“水利建设”专栏,及时有效发布了河长制和水利工程建设相关信息。并于2022年新增了“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发布全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信息,为稳步提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助力。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