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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3-000015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1-19
标  题: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1-19
主 题 词: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浏览次数:478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医保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市政府全年工作部署为重点,抓好“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42条,依申请公开0件。现将盘锦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改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21231日,在政务新媒体发布新闻、通知、公告等信息1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市医保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及时处理、修改筛查出的各类问题。认真落实“公开前沟通、公开中把关、公开后复审”制度,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公开。

(四)平台建设。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医保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推进医保事业有序开展。严格执行《盘锦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制度》,由专人负责“盘锦医保”微信公众号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定期对公众号栏目更新情况进行自查,做到了公开透明、内容丰富、便民高效,全年运行良好。

(五)监督保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对外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同时,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主动公开等内容的更新,落实负责人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6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提升,整体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今后,市医保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的协同配合,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医保重点工作,主动、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报送保障工作。二是扩大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认真梳理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完整、准确,工作流程规范有序,公众能及时方便查询。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信息不全面问题依然存在。

(二)政务公开的规范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个别栏目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加强公开信息日常监测,排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改期限,着力提升工作实效。

  二是强化规范保障,落实常态检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杜绝发生政治错误、内容差错等问题。始终做到发布、转载信息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强化内容、程序审核把关,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实效。为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更好回应社会关切,我局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等公开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到信息公开贴近群众,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