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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3-000011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1-19
标  题: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1-19
主 题 词: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浏览次数:41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主动公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秘书长、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魏旭阳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詹青春、吕东波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推进、指导和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要求,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制定完善中心政务信息公开一系列相关制度和办法,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认真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

依申请公开。

无。

加强载体平台建设,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方便广大群众了解政府信息,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执行信息公开标准化。自门户网站建立以来,每天更新一篇信息,确保网上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平台等形式,主动将政府信息情况进行公开,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政务活动的渠道。通过采取多种公开形式,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利依据,有效地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渠道仍需加宽。对利用新媒体公开形式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组织建设亟待加强。人员配备仍有欠缺,法律及公共管理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员配备不齐。

2021年改进情况:一是在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和内容的全面性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探索新媒体公开发布形式,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对政府工作情况开展监督。二是加强培训教育,,强化服务意识、专业技能等方面教育,打造政务信息公开的专门人才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