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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sczj-2021-041305 主题分类: 党委部门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中共盘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1-30
主 题 词:

中共盘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1-30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95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盘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盘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1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1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1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共盘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盘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委和市委编委会领导下,负责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谋划全市行政体制改革,负责党政群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指导全市各级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拟订全市各级机关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和全市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方案。

(四)拟订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县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核和备案。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的审核和审批,负责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审核市级机关机构设置,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机关各部门与各县(区)之间职责分工。

(六)负责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指导县以下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七)拟订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合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相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的审核和审批,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

(九)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构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党政群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政策落实情况,拟订全市控编减编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十)建立和完善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法对市直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承办市直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十一)参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提出机构编制方面的政策建议。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委编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秘书科、综合科、政府机构编制科、党群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事业机构编制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所属二级单位设置如下:

盘锦市人才储备管理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盘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盘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盘锦市人才储备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盘锦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盘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1年中共盘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355.8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8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10.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355.8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16.86万元;

2.项目支出39万元。

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1年预算同上年比较,收入增加16.24万元,增长4.78%;支出增加16.24万元,增加4.7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员调资等原因造成本年度支出预算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万元,减少16.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1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减少经费开支,未发生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与2020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车使用效率,确保公车使用及时、不浪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3.5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89万元,减少8.6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再由于疫情原因,经费开支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56.91万元、维修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1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584729.46元,其中,流动资产184779.88元,固定资产11695837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无),价值197700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39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