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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志愿服务光芒更加闪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办主任赵书哲为市民解读《盘锦市志愿者褒奖激励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9-19 浏览次数:641

  近日,盘锦市精神文明办印发《盘锦市志愿者褒奖激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就《办法》制定有关情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办主任赵书哲接受盘锦日报记者专访,为市民解读《盘锦市志愿者褒奖激励办法(试行)》相关内容。



  记者:赵部长您好,据了解,市级层面出台志愿服务激励办法,从全省看,盘锦是首家。那么,盘锦为什么要出台这一《办法》呢?
  赵书哲: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人们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重要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对志愿服务事业倾情关心关怀,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时强调:“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广大志愿者奉献爱心的重要渠道。要为志愿服务搭建更多平台,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我市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弘扬城市正能量做出了重大贡献。《办法》的制定印发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激发全市人民积极投入志愿服务、推动我市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办法》以制度形式规范了针对志愿者精神褒奖和物质鼓励具体内容,对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感,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观念具有深远意义。



  记者:我大致阅读了这部《办法》,发现对志愿者褒奖方面表述内容占用篇幅较大,这部《办法》有哪些创新内容?
  赵书哲:《办法》在志愿服务激励制度上提出了很多创新措施,为志愿者激励机制做出了新的探索。一是星级认定制度。志愿者星级认定由市精神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团市委根据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实际时间和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评定,服务时长以志愿者在“中国志愿服务网”及“盘锦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云平台”通过审核认证公示通过的志愿服务时长为准。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按累计服务时长100、300、600、1000和1500小时分别认定为一至五星。二是建立礼遇精神回馈制度。《办法》明确规定,志愿者礼遇坚持精神褒奖与物质鼓励相结合。包括媒体大力宣传志愿者风采;职业学校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纳入评优体系;党政机关评优、招录、选拔等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环节;在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等荣誉时优先考虑三星级以上志愿者。三是建立物质奖励回馈制度。《办法》明确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志愿者本人或其残疾子女优先考虑就学资助、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残疾人助残辅助器发放、适配等机会。为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分别提供500元、800元公交储值卡,提供本市国有旅游景区免门票优惠或旅游年卡,为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本人或为其直系亲属申办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时提供便利等;为五星级志愿者优先安排市内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床位,为五星级志愿者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套餐等。



  记者:《办法》出台后,将能达到怎样的效果?
  赵书哲:《办法》对志愿者星级认证、志愿服务褒奖激励措施等进行系统规定,这必将进一步激发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力推动盘锦市志愿服务工作,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感,促进志愿服务整体效能的提升。同时,也将激励更多群众参与到志愿服务这项温暖人心的高尚事业中来,为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注入持久动力和活力。



  记者:每一项新制度都要面临贯彻落实成效,对这部新《办法》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赵书哲:一是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推广我市褒奖激励志愿者举措,加大对志愿服务典型人物和事迹的宣传,用身边事影响身边人,用身边人带动身边人,营造人人争做志愿者的浓厚氛围,增强志愿者荣誉感、自豪感,激发志愿服务内生动力。二是协调各县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发动志愿者在小程序进行实名注册,并依托“中国志愿服务网”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发布认领志愿服务活动。每个周期组织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团市委等职能部门召开认证会,对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时间和服务质量进行评定,严格落实星级审核认证公示环节。三是严格落实精神褒奖和物质鼓励措施,适时纳入绩效考核和文明城市、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单位等五大创建。同时抓好落实情况督办和问效,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使之更具操作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