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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3-30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浏览次数:128

  3月30日,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通报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及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审议《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总结2022年工作,部署2023年工作。市委书记、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王炳森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邢鹏主持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以坚定不移的决心推进生态立市,认真落实《盘锦市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专项方案(2023—2025年)》,努力在绿色发展、湿地保护、美丽海湾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上实现新突破,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走在全省前列。


  会议强调,要以久久为功的定力推动绿色发展,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坚决不要带污染的GDP。全面推进减污降碳,以“双碳”目标倒逼产业转型,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加强保护修复,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控,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战略定力,守住生态底线,多上优质项目,让绿色成为盘锦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要以攻坚克难的斗志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按序时进度要求高标准完成好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全力做好“提升气、巩固水、治理土”各项工作,做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现象、规范一个领域;强化协同治理,加强点源治理、面源治理和移动源治理,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深化“治水统筹”,推进海陆协同治理,谋划打造“盘锦美丽海湾”;推进系统防治,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和源头防控,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全面实施盘锦“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以常抓不懈的毅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对盘锦发展、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极端负责的态度,坚决守护好盘锦美丽湿地、美丽海湾、美丽河流。全面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自然修复重点区域、河口及海岸线,擦亮“国际湿地城市”名片;保护好滨海湿地生态系统,落实好生态保护修复、亲海品质提升等重点任务,推动我市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力做好辽河口国家公园创建各项工作,有效保护辽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机制,完善监测体系,加强风险管理,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要以勇于负责的担当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把《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与《盘锦市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专项方案(2023—2025年)》《协同创建辽河口国家公园2023年行动方案》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建立党政同责、齐抓共管、民行协同、社会合作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加强督查考核问责,健全常态化督查通报和考核评估机制,对完不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坚决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群众环境信访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推动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更好解决,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郭克敏通报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及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