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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实施八项举措全面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管

发布时间:2024-03-15 信息来源:辽望·辽宁日报 浏览次数:41

  小小“菜篮子”,装着大民生。3月14日,记者从盘锦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以来,盘锦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菜蓝子”市场流通、质量监管纳入民生保障工程,遵循“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实施8项举措,全面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管,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源头管控。作为食用农产品进入盘锦市的主渠道,新跃、新发地两家农批市场承载着全市主要食用农产品的供应,盘锦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落实入市交易食用农产品实行严格的安全查验制度,2023年对两家批发市场共完成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99557批次,为进入千家万户餐桌提供质量安全保障。

  积极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此,盘锦市市场监管局与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先期建立联动机制,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积极推进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

  启动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盘锦市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联合,共同推动学校食堂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建立学校食堂、学校配送食材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与农批市场商户全链条质量安全追溯信息,为全市17万在校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全方位保障。

  开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针对国内市场出现的食用农产品风险问题,盘锦市先后开展了水产品、蘑菇、“生鲜灯”等专项行动,通过强化监管,进一步督促相关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责任义务,严查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行为,推动食用农产品安全各项保障措施有效执行。

  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放心单位创建活动。盘锦市鼓励经营单位对标辽宁省放心肉菜超市标准参加创建工作,打造食品质量安全放心标杆单位。目前,盘锦市已有5家超市荣获“辽宁省放心肉菜超市”荣誉称号,2023年完成食用农产品进货快速检测5397批次,进一步把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与此同时,盘锦市还开展了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执法力度等举措,通过开展“你点我捡、服务惠民生”食品安全抽检专项问卷调查等活动,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基础,有效地震慑了食用农产品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