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共建协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日前,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盘锦市人民检察院、盘锦市公安局、盘锦市司法局、盘锦市自然资源局、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盘锦市水利局、盘锦市农业农村局、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作机制,全面构建生态保护大格局。
联动机制旨在有效整合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资源,推动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更好实现信息互通、协调联动,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执法司法衔接和协调配合机制,形成严厉打击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联动机制包括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要案会商、联合查办、执行协作、联合培训等机制内容。要求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执法司法协作中遇到的问题,协商制定具体化解方案;开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案件信息互通共享;统一取证规则、认定标准和法律适用,规范程序和法律文书,共同发布指导性意见,确保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制定风险防范方案,适时开展联合办理专项行动,加大综合惩处力度;开展联合执行,形成合力;开展联合培训,统一办案尺度和法律适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