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 涉农补贴

索 引 号: govsczj-2022-105464 主题分类: 涉农补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中央财政下达资金100亿元 再次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5-23
主 题 词:

中央财政下达资金100亿元 再次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

发布时间:2022-05-23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99

来源: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近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考虑农资市场价格走势和农业生产形势,中央财政下达资金100亿元,再次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支持夏收和秋播生产,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中央财政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明确补贴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实际种粮的生产者手中,提升补贴政策的精准性。补贴标准由各地区结合有关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财政部要求各地要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继续采取“一卡(折)通”等方式,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