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 涉农补贴
索 引 号: | govsczj-2021-056418 | 主题分类: | 涉农补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 |
主 题 词: |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盘 财 指 环 〔2020〕1592号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盘山县财政局、大洼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环〔2020〕385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250万元,收入请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具体资金额度及所列2020年预算支出科目、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任务清单、计划等将由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另行下达。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等规定,做好中央资金与林业项目(任务)计划的有效衔接,按规定做好资金指标和绩效目标的分解下达工作,加快资金拨付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符合政府采购及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规定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同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请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对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自评等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来源:省专项
盘锦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