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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czj-2021-057468 | 主题分类: | 涉农补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19年省本级第四批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 |
主 题 词: |
关于下达2019年省本级第四批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盘 财 指 经 〔2020〕116 号
关于下达2019年省本级第四批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本级第四批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辽财指经﹝2019﹞8073号),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省本级基本建设第四批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指标,专项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具体项目名称、金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辽财经﹝2016﹞511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
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经﹝2016﹞512号)等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二、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请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并做好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履行项目采购程序。
四、请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规范建设,顺利实施,严格控制工程投资,防止超预算。
五、项目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有关规定处理。
资金来源:省专项(上年结转)
盘锦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