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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czj-2021-055978 | 主题分类: | 涉农补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部分预算指标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
主 题 词: |
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部分预算指标的通知
盘 财 指 经〔2019〕8004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部分预算指标的通知
大洼区财政局、盘山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产量大县奖励资金部分预算的通知》(辽财指经[2019]627号),现提前下达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等资金9551万元,其中:大洼区财政局7887万元(产量大县奖励资金1699万元、“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省级项目配套资金6188万元)、盘山县财政局1664万元(产量大县奖励资金),对县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直拨到县。此款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 “2300225-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预算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
请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粮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安排使用。
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要求,结合下达的资金额度,合理确定你县(区)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收到补助资金50日内报省财政厅和粮食主管部门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继续评价的依据。请在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县(区)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资金来源:省专项
盘锦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