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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czj-2021-056411 | 主题分类: | 涉农补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12-11 | |
主 题 词: |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盘 财 指 环 〔2019〕1726号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盘山县财政局、大洼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环[2019]280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880万元,收入请列入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具体项目内容及所列科目详见附件,具体项目实施计划和绩效目标由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另行下发。
请按照省财政厅、省林草局联合下发的《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农〔2017〕280号)等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会同同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符合政府采购及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规定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
资金来源:省专项
附件: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盘财指环【2019】1726.xlsx
盘锦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