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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czj-2021-056412 | 主题分类: | 涉农补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08-12 | |
主 题 词: |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的通知
盘 财 指 环 〔2019〕1034号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的通知
市林湿局、兴隆台区财政局、盘山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环〔2018〕645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69.8万元,具体补助单位、内容、金额及所列科目等详见附件,项目资金计划、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由市林业主管部门另行下达。
请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农〔2017〕280号)《辽宁省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2018〕320号)等规定,结合相关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资金来源:省专项
盘锦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