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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czj-2021-056093 | 主题分类: | 涉农补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渔业增殖放流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03-27 | |
主 题 词: |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渔业增殖放流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
盘财指农〔2019〕313号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渔业增殖放流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
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部分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辽财指农〔2018〕611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财政渔业增殖放流资金320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1.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18“专用材料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04“专用材料购置费”。
2.请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资金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渔发〔2019〕11号)下达的项目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实施的衔接,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
资金来源:省专项 政府采购
盘锦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