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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czj-2021-056044 | 主题分类: | 涉农补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1-02 | |
主 题 词: |
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
盘财指农〔2017〕8012号
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
盘山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辽财指农〔2017〕651号)精神,现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441.9万元,列2018年2082201“移民补助”预算支出科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于移民补助的资金,由各区县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90号)有关规定,统筹用于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个人补助(每人每年600元)和项目扶持。
二、请区(县)财政局和水利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辽宁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农〔2017〕237号)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专款专用。
资金来源:省专项
盘锦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