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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自然资源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大洼县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6-11-29 | |
主 题 词: |
大洼县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及国家相关土地管理政策,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依据大洼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结合上年度各类用地供给和本年度预期需求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1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优化供应结构,严格控制总量,严格审查用地规模和产业类别,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控制性指标。
(2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坚持绿色发展,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挖潜和盘活存量土地,引导需求流向存量建设用地,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 )优化供应结构,对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住房和重大项目用地优先排序,确保按时按需供应。
二、供应计划和供应结构
2016 年全县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95 公顷,其中管理及基础设施15公顷,交通运输 60公顷,工业项目 40公顷,商业服务 100 公顷,住宅(含棚户区改造)80公顷。
三、保障措施
(1 )严格计划管控,明确土地供应政策,落实区域分布,逐步健全各级执行部门共同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机制。本计划批准后向社会发布。
(2 )加强跟踪管理,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定期召开各职能部门工作协调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计划得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