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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csglzhxzzfj-2022-114150 | 主题分类: | 城市综合执法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市城管执法局 专项整治“小广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2-08-12 | |
主 题 词: |
市城管执法局 专项整治“小广告”
近期,市城管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张贴、喷涂和散发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和有效监督的方式,集中整治、快速查处、联合执法,使张贴、喷涂和散发小广告等乱象得到遏制、逐步减少,为我市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从7月初开始,市城管执法局对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商业网点、商家卷帘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贴、悬挂宣传品等非法小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并依法对行为人及责任单位进行查处;对擅自在人行天桥、主要街道两侧、交通路口、学校周边、商业街、公园广场派发经营性宣传物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并依法对行为人及责任单位进行查处。
执法人员增加巡查频次,同时动员街道、社区加大对居民住宅区内喷涂、张贴广告的清除力度,建立非法喷涂广告长效化管理体系。创新管理处罚手段,加强对散发小广告主体企业责任人的说服教育,加大处罚力度,对拒不整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查处。
对商业中心、市场周边、主街路的商家卷帘门喷涂广告进行集中清理,利用手喷漆、油漆覆盖住广告电话,有效清除视觉污染。同时,督促京环集团对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画及张贴宣传品进行清理整治。
截至目前,清除公共设施上的小广告1600余条,清除商家卷帘门小广告3300余处。教育散发小广告人员1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