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集萃内容分享集【总论篇】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02

发布日期:2022-03-11   信息来源:《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  浏览次数:1464


 

2、如何抓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助于企业更好参与市场合作和竞争。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2018年12月,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正式发布。截至目前,已经在全国范围确立了市场准入环节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运行平稳,对全社会市场主体的预期和行为起了积极引导作用,企业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政府行为得到更好规范,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逐步实现更好结合。重点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

 

切实抓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对清单所列事项,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需提请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招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尽快按法定程序办理,并做好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提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编制的涉及行业性、领域性、区城性等方面,需要用负面清单管理思路或管理模式出台相关措施的,应纳人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而清单,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已经纳人的,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对地方细化措施的监督指导,确保符合"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加快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配合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信息完善和公开工作,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梳理清单所列事项措施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等,为实现清单事项"一目了然、一网通办"打好基础,不断提升市场准入透明度和便捷性。

 

持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反应,多渠道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意见,及时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努力营造稳定公平述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选取部分地区以服务业为重点开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试点。

 

健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跟踪关注清单实施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完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地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工作。

 

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要求

 

1、文件名称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政策要求

 

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标准并开展综合评估。

 

2、文件名称

 

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

 

政策要求

 

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3、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政策要求

 

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清单之外隐性准入壁垒,以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