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集萃内容分享集【总论篇】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01

发布日期:2022-03-10  浏览次数:961


 

1、如何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让市场在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都充分发挥作用,推动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让企业和个人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重点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

 

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完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对资金分配、使用的跟踪监控。确保基层合规、高效使用直达资金。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提高政策质量,增强政策稳定性。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调整设置合理过渡期,科学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防止政策效应叠加共振或相互抵消,避免给市场造成大的波动。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不合理的审批环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编制公布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组织编制县级以上地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有效期限、收费等要素。制定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办法,明确清单编制、管理、实施和监督的基本规则,严肃清理清单之外违规实施的变相许可。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进行规范治理,清理纠正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

 

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进能源、交通、电信等基础性行业改革,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收费水平。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推动各类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刮乱摊派,不得扰民渔利。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轻装前行。

 

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要求

 

1、文件名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25号)

 

政策要求

 

继续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货币政策直达工具,并强化全链条监控。

 

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抓紧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让市场主体尤其是制造业、一般服务业市场主体准入更便捷。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包括国企、民企、外企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进行规范治理,清理纠正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

 

2、文件名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

 

政策要求

 

研究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中的好做法制度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

 

及时清理取消疫情防控中恢复或新增的审批事项,防止将一些临时性审批长期化。

 

系统梳理现有各层级审批和各种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措施并形成清单,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大幅精简各类重复审批,对重复审批进行清理,能整合的整合,该取消的取消,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谁审批谁负责",绝不能"一批了之"。

 

下决心取消对微观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干预的审批,以及可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批。从放管结合的角度出发,加快清理不涉及重大项目布局又不触及安全底线的审批,切实改变"以批代管"的情况,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

 

全面清理规范公告备案、计划目录、布局限制、认证检。测等各类管理措施,以及借信息化平台建设之名新增的审批环节,严防变相审批和违规乱设审批。

 

3、文件名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

 

政策要求

 

继续压减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对保留的许可事项要逐项明确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等,能简化的都要尽量简化。

 

大力清理简并种类过多、划分过细的资质资格许可事项。

 

整治各类变相审批,摸清备案、登记、年检、认定等部门管理措施的底数,并持续清理压减。对确需保留的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防止地方非税收入非正常增长、抵消减税降费的政策效果,决不能再增加收费项目,确保减税降费的目标落实到位。

 

大力发展服务业,采用政府和市场多元化投入的方式,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家政和"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4、文件名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

 

政策要求

 

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要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对一些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要尽快加以整改。

 

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各类许可,加快向产品认证转变;规范和完善现行产品认证制度,与国际通行办法接轨。

 

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破除地方保护;对于具有垄断性的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今后制定政策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出台优惠政策也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

 

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缩减清单事项,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深化税制改革,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动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地。

 

研究出台更具实效、更管长远的清费减费举措。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维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坚决斩断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严肃查处其中的腐败行为;对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击。

 

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继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

 

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

 

内容出自:《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