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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sczj-2021-073382 主题分类: 扶贫资金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财政部下达260.34亿元支持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08
主 题 词:

财政部下达260.34亿元支持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

发布时间:2021-10-08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12

来源:科教和文化司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实施“营养餐”、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健康状况工作。近年来,中央财政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断优化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近期,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提高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以下简称膳食补助标准),指导督促地方持续加强学校供餐管理、切实落实地方支出责任、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确保此项惠民政策持续有序有力落实到位。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我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对欠发达地区学生给予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由中央统一制定。其中,国家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在地方落实膳食补助标准后按照每生每天3元给予定额奖补。目前,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国28个省份1552个县,每年受益学生约3795万人,其中国家试点地区2092万人,地方试点地区1703万人。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欠发达地区农村学生告别了背干粮上学、当街支火做饭的校园生活经历,改变了一天只吃两顿饭的窘境,农村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从2012年的70.3%提高至2021年的86.7%,与全国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相比缩小至5个百分点,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一致肯定。

二、进一步提高膳食补助标准

为进一步提升政策效能,持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印发了《通知》。明确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其中,国家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地方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在地方落实膳食补助标准后按照每生每天4元给予定额奖补。

为减轻地方增支压力,中央财政提前预拨今年秋季学期地方试点地区提标所需资金,明确要求各地做好现有试点范围内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不再扩大试点范围。近日,中央财政下达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提标资金30.34亿元,2021年全年共安排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60.34亿元,比上年增长12.9%。自2011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达1967.34亿元。同时,《通知》还指导督促地方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加强学校供餐管理,提高供餐质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强化省级统筹,落实地方支出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会同教育部指导地方深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持续改善欠发达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