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 扶贫 > 扶贫资金
索 引 号: | govsczj-2021-057469 | 主题分类: | 扶贫资金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0年省本级第二批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 |
主 题 词: |
关于下达2020年省本级第二批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盘 财 指 经 〔2020〕1165 号
关于下达2020年省本级第二批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本级第二批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辽财指经﹝2020﹞431号),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省本级基本建设第二批投资预算指标。具体项目名称、资金金额、支出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预算指标对应投资计划安排使用基建资金,并根据相应文件明确的绩效目标,对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评价等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辽财经﹝2016﹞511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
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经﹝2016﹞512号)等相关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三、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履行项目采购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相关制度,确保项目规范建设,顺利实施,严格控制工程投资,防止超预算。
资金来源:省专项
盘锦市财政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