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项目 进展情况报告
现将盘锦市医保局落实2021年民生实事,即开展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自年初启动实施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在国家、省医保局的指导下,经分管副市长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多次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制度试点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一)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1+1+N”政策制度体系
按照市政府出台的《盘锦市开展全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分别从具体的实施细则、失能评估的管理及标准、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的管理、护理服务项目及标准、保费征收、支付方式及结算标准等方面出台了10余个配套文件,为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创新采用长期护理保险“1+6”委托经办模式
为保证盘锦试点经验具有全省可复制性及推广性,我们在长期护理保险商保委托经办模式上,创新采用1家主承办、6家参与承办的委托经办模式。于3月底,完成了第三方委托经办的公开招标采购,各第三方经办机构组建的24人服务团队已于同月开展经办服务工作。
(三)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实施中各环节具体工作
一是完成了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的开发改造,经办机构、护理机构、评估人员、护理人员、参保人等5个终端APP均可上线运行;二是4月1日,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的扣费工作,截至目前,共60.55万人参保,征收保费1590万元;三是在广泛宣传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基础上,发动各县区、重点企业、相关机构开展主动排查失能人员工作;四是完成了28家定点护理机构的资格准入评估工作;五是分别于4月初、5月底,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报受理和失能评估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受理申请466人、入驻护理机构评估219人。
虽然制度试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从目前申请待遇的人数来看,低于试点实施前推演预测数据及失能率指标;二是医保部门经办力量相对薄弱,专门负责长期护理保险相关业务的科室还未成立。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研究制定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并根据评估数据及失能人员实际需求,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发动相关单位主动排查失能人员力度,扩大政策知晓度,保证待遇应享尽享,同时持续推进失能人员评估工作;三是指导第三方机构和定点服务机构,规范长护险经办流程和护理服务行为,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四是在不增加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编制的前提下,协调编制部门增设负责长护险相关业务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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