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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5 浏览次数:0

    根据企业申请及县区、经济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依据《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 10390—2004)、《省商务厅关于做好近期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拟变更下列加油站经营批准证书的有关项目,现予以公示: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海滨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重工街南环岛路西,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129。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荣兴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荣兴镇向海大道西侧,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110。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二界沟第一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盘锦市大洼县二界沟镇,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113。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临港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榆树镇青凤村中华路东库二线北,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144。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销售分公司大洼王家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大洼县王家镇,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095。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销售分公司大洼新立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大洼县新立镇,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109。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盘锦销售分公司赵圈河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赵圈河乡园林村,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117。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销售分公司新兴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大洼县新兴镇,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120。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销售分公司田家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大洼县田家镇,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087。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1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田台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大洼县田台镇二沙公路东(田庄台镇久远街),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103。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辽河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大洼县田庄台镇,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102。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通达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大洼县榆树农场,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098。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清水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大洼县清水农场,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118。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1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销售分公司大洼西安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大洼县西安镇高坎村,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106。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1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大洼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大洼县大洼镇庄林路西侧(大洼镇生产街),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091。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1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东湖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盘锦市大洼镇新园社区,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083。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1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东达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王家镇旭东村向海大道西侧,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145。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1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中心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常树伟,地址:盘锦市大洼县大洼镇兴顺街,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P0094。
    企业申请负责人刘晓辉变更为常树伟。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拟审批同意事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27-6693960   
    通信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三楼市商务局305室。
    邮政编码:124010


盘锦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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