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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资金审计服务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浏览次数:2279

    为做好商务系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消费及猪肉储备专项资金管理、拨付工作,现选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资金使用、拨付情况开展审计并对项目日常建设进行跟踪。具体方案如下:
    一、委托事项
    1.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入库和退出、验收出具相关报告,及项目进行日常跟踪;
    2.盘锦市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工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盘锦市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县(市)晋档评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2024年省、市促消费专项资金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5.2024年政府储备肉项目跟踪、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能够安排专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相关工作;
    4.既往开展过政府部门专项资金项目审核工作,熟悉项目审核的流程;
    5.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7.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AAA级以上。
    三、报名材料
    (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
    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企业或单位书面简介;
    2.既往类似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3.授权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二)服务供应商资格及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报价方案
    以上报名提交材料须塑印成册、一式一份。另外,如有特殊需要,相关企业或单位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四、选聘标准
    从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中选择报价最低的机构确定为承办机构。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
    (二)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须于2024年7月23日17:00前将加盖本公司公章的纸质响应文件(附PDF扫描文档)报至盘锦市商务局批发零售与市场运行科,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本次参与机会。(辽宁省盘锦市鹤翔路21-5三楼)。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宇情 18642773433
    (四)申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选聘与否,均由申请方自行承担,且提交材料概不退还。
    (五)我局将组织对项目服务供应商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盘锦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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