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承担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食品(含保健食品)的检验检测职责,完成市场监督、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的指令性检验检测任务。
(二)承担农产品、粮油、畜产品、兽药饲料、水产品、渔药及渔用饲料检验检测职责,完成农产品质量监督、粮油质量监督、动物监督、畜产品安全执法、海洋渔业质量监督等部门的指令性检验检测任务。
(三)承担药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职责,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令性检验检测任务。
(四)承担生活饮用水、职业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及消毒效果、医疗器械、人及动物疫病防控、卫生应急等公共领域的检验检测职责,完成水利、卫生计生、动物监督等行政部门的检验检测任务。
(五)承担全市授权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包括各类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及锅炉介质分析、锅炉能效测试工作;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试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授权范围内的化肥、油品、沥青、化工、机械、建筑材料、轻工、橡塑、电器等产品的抽样和质量检验工作,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
(七)负责全市从业人员、职业人员、驾驶人预防性健康体检,发现各类职业禁忌症。
(八)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它计量检定、检测任务,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障,为市场监督、计量仲裁提供信息与技术服务。
(九)负责标准文献的收集、整理、研究、咨询工作;承担研究和推广WTO的收集、整理、通报、咨询等服务职能。
(十)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农产品、水产品、粮油、畜产品、兽药饲料、渔药及渔用饲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化肥、油品、沥青、化工、机械、建筑材料、轻工、橡塑、电器等产品、计量检定、人及动物疫病防控、公共卫生等领域技术咨询服务、委托检验检测、科学研究及检验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
(十一)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结核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负责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负责辽东湾海港卫生检验检疫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数据搜集、挖掘、整理、分析、研究、评估和预测上报工作;负责与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建立数据对接等工作。
(十三)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1.综合管理科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财务、用品采购、设备维修、后勤保障、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和调度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2.科研服务科
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制定检验检测计划,完成各部门指令性检测任务;负责科研项目和科研专题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检验检测业务市场的开拓工作;负责与共建高校的科研合作工作;负责业务培训工作。
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3.质量管理科
负责建立并有效运行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负责处理检验检测相关的各类申诉工作;负责各类样品受理、分配、调度及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和发放工作。
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二)分支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3个分支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1.盘锦市计量测试和标准化研究服务中心
承担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它计量检定、检测任务等工作;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计量仲裁技术服务;为市场监督提供信息与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标准文献的收集、整理、研究、咨询工作;承担研究和推广WTO的收集、整理、通报、咨询等服务工作。
2.盘锦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包括各类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及锅炉介质分析、锅炉能效测试工作;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试事务性工作。
3.盘锦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开展化肥、油品、沥青、化工、机械、建筑材料、轻工、橡塑、电器等产品的抽样和质量检验工作;开展质量检验,承揽国家、省、市监督抽查、委托检验(仲裁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型式检验、制定标准检验)、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方法与标准研究、检验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盘锦检验检测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829.1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984.3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0.43%。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84.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XX万元。
2.事业收入495.3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61%。主要是委托健康体检等收入。
3.其他收入349.4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96%。主要是部门委托检测及银行利息等收入。
4.年初结转839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910.64万元,增长49.18%,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整合人员、业务经费增加;二是努力拓展业务市场,增加收入。
(二)支出总计9255.4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918.0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4.9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15.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5.54万元,资本性支出111.46万元。
2.项目支出3337.3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5.04%。主要包括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及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付息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044.077万元,增长49.03%,主要原因:一是新增整合机构的人员业务经费;二是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12.69万元。
主要是项目未到结束期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426.31万元,降低50.81%,主要原因:一是加快项目执行,经费使用同业务进度保持一致;二是本年经费到位及时,保障业务正常开展。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6.2万元,项目支出2189.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37.06万元,增长66.48%,主要原因:一是新增整合机构人员业务支出;二是加快项目资金执行速度,年末结转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7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6.03%。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06.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3.75万元,占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5万元,占8.14%;卫生健康支出5437.24万元,占67.08%;住房保障支出218.78万元,占2.70%;债务付息支出6.83万元,占0.0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3.75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运行967.9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815.82万元,主要是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及业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5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23.4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3.51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死亡抚恤1.05万元,主要是职工病故人员家属一次性抚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家属在外地,未能及时支取。
(4)伤残抚恤9.33万元,主要是工伤职工个人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8.15万元,主要是职工失业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5437.24万元,包括: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3942.3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46.38万元,主要是中央补助地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9.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执行结束期至2020年12月,项目未完成造成。
(3)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89.18万元,主要是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及市财政拨款的重大卫生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0.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执行结束期至2020年12月,项目未完成造成
(4)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15.07万元,主要是完成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81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45万元,主要是职工工伤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其他卫生健康支出0.03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218.7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18.78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付息支出6.83万元,主要是日元贷款还本付息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与上年相比,今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5.86万元,降低17%,主要原因:一是上缴部分车辆;二是2018年车辆更新,减少维修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68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无因公出国事宜,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来访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批次,26人,0.38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3.31万元,下降89.17%,主要是来访人员频次及数量减少。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72.6万元,下降,主要是本年无车辆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6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及维修、通行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16.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55.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6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盘锦检验检测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机关运行经费的统计范围,2019年度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经费支出661.13万元,比上年增加99.26万元,增长17.66%,主要原因是新增整合机构运行经费。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办公费支出29.82万元,印刷费7.18万元,咨询费2.5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11.26万元,电费143.6万元,邮电费12.11万元,取暖费24.6万元,差旅费12.77万元,维修(护)费74.18万元,租赁费5.11万元,培训费3.56万元,公务招待费0.25万元,专用材料费10.47万元,劳务费17.09万元,委托业务费6.93万元,工会经费47.6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91.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0.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3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7.4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盘锦检验检测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盘锦检验检测中心资产总额22945.57万元,其中: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面积21899.78平方米,价值61805722.67元;
2.车辆。共有32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0辆。
3.通用设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4.专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锦检验检测中心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6个,涉及资金1071.4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3.75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执行进度受资金是否充足影响较大;二是经费类项目量化比较困难。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增加资金筹措力度,保障经费及时足额到账;二是探索经费类项目的评价新方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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