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2025年度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林湿局本级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林湿服务中心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1.《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市县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辽财预〔2025〕1号)
2.《关于印发盘锦市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盘财预〔2021〕253号)
第二部分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湿地、草原和自然保护地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为林业、湿地、草原和自然保护地的管理、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发展建设及生态保护修复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参与林业、湿地、草原、自然保护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的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并承担有关改革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全市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野生动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等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为造林绿化、荒漠化防治、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生态补偿、退耕(牧)还林还草还湿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负责为林业、湿地、草原各类资源的动态监测、调查、评价和建档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负责为林业、湿地、草原的科学研究、科学实验、技术推广、技术成果转化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七)受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委托,依法开展林业、湿地、草原、自然保护地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八)承担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机构设置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核定编制97人。根据主要职责,林湿中心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技术推广科、安全和宣传教育科、生态监测科、规划建设服务科、湿地和自然保护地服务科、造林绿化服务科;内设分支机构3个:林业工作站、湿地科学研究所、林业和湿地执法服务中心。
第三部分 林湿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710.2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0.2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710.2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444.23万元;
2.项目支出266.06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98.8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266.06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61.41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林湿服务中心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市林湿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无此项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林湿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8.8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98.8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林湿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32万元,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无变化。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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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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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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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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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2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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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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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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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2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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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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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
32 |
32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林湿服务中心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林湿服务中心2025年应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266.06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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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2025年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单位预算批复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2025年度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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