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林湿字〔2022〕65号关于印发《盘锦市林湿系统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林湿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行动方案》(盘依法行政发〔2022〕1号),经局党组研究,市林湿局制定《盘锦市林湿系统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
盘锦市林湿系统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行动方案》,切实解决全市林湿系统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以政治生态持续净化、法治环境持续改善促进和保障林湿系统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到今年底,通过集中办结一批投诉举报案件,纠正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一批违纪违法人员,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一批执法制度,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不规范、不公开等突出问题,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执法质量,促进林湿行政执法规范化。
二、集中整治的重点
本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在林湿系统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和不规范、不公开等突出问题。具体为:
(一)执法不作为。包括:不履行或者不充分、不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对亲友、关系户或受请托的违法行为选择性执法,甚至不予查处的;不敢执法、不会执法,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及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限的;办理针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不及时、不到位、不反馈,其他执法不作为行为。
(二)执法乱作为。包括:超越法定权限,滥用执法职权。或受不正当利益驱使、带着不正当目的随意检查、任性执法,影响市场主体与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的;不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同案异罚、畸轻畸重的;利用公共资源和执法中介机构,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的;执法过程中刁难行政管理相对人、执法态度恶劣、执法行为简单粗暴的。
(三)执法不规范、不公开。包括:违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关法定程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不规范,不按规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的。
三、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公布和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按照“三项制度”规定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配套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实现同类事项同标准处罚。按规定及时公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严格执行。
(二)认真办理投诉举报。对外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辽事通APP开设投诉举报窗口。加强与信访部门、12345热线沟通协调,对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实行一周内程序性回复、一个月内实体性办理。开展重点领域投诉举报“清零行动”,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力争到年底前全部办结,确实无法完成的要建立工作台账,不解决不销号。强化“以案促改”跟踪问效,定期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三)及时查处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完善违法违规违纪执法行为发现机制,加大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违法违规违纪执法行为核查力度。按照规定主动问责追责,对违法违规行为轻微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涉及的行政执法人员及时提出调岗建议或暂扣执法证件,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及时按规定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
(四)严格重点领域执法。对涉及林地林木滥垦乱占、滥砍乱伐,以及野生动植物滥捕乱猎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加大执法和督导力度。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及时预防违法行为发生。
(五)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执法。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减少执法层级。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
(六)推动行政执法方式创新。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按规定建立并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七)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在岗轮训和年度考核等,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统筹做好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悉掌握本领域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八)健全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依据执法机构执法职责和执法工作量,完善林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足执法力量。按照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建立健全执法工作经费保障、执法装备配备管理制度,并向基层执法一线倾斜。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推行“互联网+监管”等新的执法方式。
四、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2年9月。市、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对外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完成积案梳理,开展投诉举报“清零行动”;完成核查企业和群众反映的违法违规违纪执法行为,建立投诉举报工作台账,不解决不销号;建立林湿系统市、县区组织领导机构;完成不作为、乱作为和不规范、不公开等突出问题梳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公布和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三项制度”规定配套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建立投诉举报处置制度。
(二)第二阶段:2022年10月。开展案卷集中评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倒查,办理上级机关督查督办和媒体曝光的负面案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培训、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制度;建立并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
(三)第三阶段:2022年11月。建立健全执法工作经费保障、执法装备配备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创新机制;建立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行政执法制度汇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林湿局成立盘锦市林湿系统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集中整治行动涉及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统一领导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承担林湿系统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等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县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行调研督导。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要参照市林湿局模式,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
(二)切准问题清单。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全面压实集中整治工作责任。要采取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抓落实方式,列出集中整治的问题清单,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集中整治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对一般性问题要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治的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逐步整治到位。
(三)扩大社会参与面。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席会、实地走访调研和网络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要注重发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作用,增强集中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林湿系统集中整治取得的成效,扩大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注重树立典型。要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行政执法先进典型,注重挖掘、总结和推广先进事迹和鲜活的工作经验,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提高执法公信力。要加强工作总结,及时交流集中整治好的经验做法。加强经验成果运用,切实把集中整治行动成果固化为工作模式,提升为制度规范,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长效机制。
(五)及时报送情况。一是每月14日、29日,汇总上报对违法违规执法行为问责追责情况、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情况;二是每月14日,汇总上报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工作事迹和宣传情况;三是根据工作进度安排,每月29日上报月度工作简要情况。四是及时上报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情况。
附件1
盘锦市林湿系统集中整治行政执法
突出问题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市林湿局决定成立盘锦市林湿系统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具体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张海来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侯 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晓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玉祥 局党组成员、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张 双 局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左松雪 局林业科负责人
刘 野 局湿地管理科科长
李轶卓 局防火科科长
张 勇 市林湿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队长
李智勇 市林湿服务中技术推广科科长
刘子龙 市林湿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站长
主要职责:研究决定林湿系统集中整治行动涉及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统一领导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组
专班主任:张海来
副主任:张双
工作专班专职工作人员:李波、李东
工作专班组主要职责:承担林湿系统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组织、协调调度、材料起草、统计汇总等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县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行调研督导。负责与省林草局、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协调宣传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典型案例报送等工作。
附件2
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进度安排表
时间 |
工作进度要求 |
成果体现 |
9月 |
对外公布投诉举报方式 |
公布方式截图 |
完成积案梳理,开展投诉举报“清零行动” |
梳理数据,行动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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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核查企业和群众反映的违法违规违纪执法行为,建立投诉举报工作台账,不解决不销号 |
责任部门,工作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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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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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不作为、乱作为和不规范、不公开等突出问题梳理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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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
制度文件,案例普法数量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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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
制度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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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和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文件,公布方式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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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三项制度”规定配套制度 |
文件,公布方式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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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 |
文件,公布方式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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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投诉举报处置制度 |
文件,公布方式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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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开展案卷集中评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倒查,办理上级机关督办和媒体曝光的负面案例 |
工作台账 |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培训、考核制度 |
文件,公布方式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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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制度 |
文件,公布方式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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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并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 |
文件,公布方式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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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建立健全执法工作经费保障、执法装备配备管理制度 |
文件 |
建立行政执法创新机制 |
制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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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相关制度 |
制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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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
制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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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行政执法制度汇编 |
汇编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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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情况报告 |
每月14日、29日,汇总上报对违法违规执法行为问责追责情况 |
统计数据表格,简要情况 |
每月14日、29日,汇总上报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情况 |
统计数据表格,简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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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上报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情况 |
统计数据表格,简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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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4日,汇总上报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工作事迹和宣传情况 |
统计数据表格,简要情况 |
|
每月29日,上报月份工作简要情况 |
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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