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top_img.png

盘林湿字〔2021〕113号转发《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上报2021年全国林草行政案件统计分析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浏览次数:187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现将《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上报2021年全国林草行政案件统计分析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于118日下班前上报一名联系人,并于1110日前完成信息录入。


 

联系人:隋欣

联系电话:1394278****

电子邮箱:sx445@sohu.com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上报2021年全国林草行政案件统计分析情况的通知

盘林湿字〔2021〕113号附件1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稽查办公室关于上报2021年全国林草行政案件统计分析情况的...pdf

盘林湿字〔2021〕113号附件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稽查办公室关于上报2021年全国林草行政案件统计分析情况的通知(...pdf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1115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56号

技术支持单位: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27-228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