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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林湿字〔2021〕86号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6 浏览次数:197

  

各县区林业和湿地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林湿服务中心:

日前,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在吉林长春召开,国家林草局副局长李树铭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机构改革以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成效,学习吉林省40年未发生重大火灾的经验做法,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围绕省林草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部署和市安委会安全生产要求,扎实做好我市森林草原苇田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

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森防指统一领导,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坚决遏制火灾多发态势、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坚决杜绝重大伤亡为目标,以林长制为重要载体,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进一步落实“防灭火一体化”要求,强化“防未、防危、防违”和“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持续推进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综合防控水平,推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持续推进责任落实,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和协同配合,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推行林长制;持续推进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专项编制,确保专编专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和专业人才培养,打造上下贯通的防火力量;持续推进依法治火,将防火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地方配套法规,建设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持续推进基础建设,坚持规划先行,依法编制省、市、县各级防火规划,突出重点制定处置预案,大力推广以水灭火技术,加紧城镇周边防火道、隔离带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督导提升火灾防控的综合能力;持续推进科技应用,完善全国森林草原防火调度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深化应用防火码,推进先进技术和新型装备在防火工作的应用; 持续推进专项整治,扎牢野外火源的管控网络,强化宣传教育,积极有序推进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全面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常态化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会议强调,各级林草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着力防控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针对近期全国汛情严峻形势,紧绷防汛安全这根弦,全力抓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林牧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林湿部门承担的森林草原苇田防火工作职责

目前,全市森防指机构设置已调整完毕,在森防指牵头抓总下,各级林湿、应急、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紧密配合、信息共享,逐步健全森林草原苇田防灭火新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从大局和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切实扛起抓好防火工作的政治责任,加强火情监测,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排查森林草原火险隐患,及早发现并有效处置早期火情,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发生和灾害损失。

三、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提前谋划秋冬季森林草原苇田防火工作,确保全市森林草原苇田防火态势平稳。

一是抓好火灾风险普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有序推进我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全面摸清风险隐患底数。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受气候影响极为明显,各地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森林和草原野外火源调查统计、历史森林和草原火灾调查统计以及火灾减灾能力调查统计等外业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普查任务。

二是抓好队伍建设。要加强基层一线的火情监测,加强护林员、保护区巡护员队伍和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要摸清底数、合理布局,加强日常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火情早期处置能力,充分发挥林湿部门在扑救火灾初期的作用。

三是抓好汛期防灾减灾。要针对近期我市汛情形势,紧绷防汛安全这根弦,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会商研判,强化汛情预报预警和风险提示,超前防范;制定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送等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加强防灾演练备战,不断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坚持常态化、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技能。

四是抓好林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全市林湿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但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较大事故多发,特别是要以近期大洼区唐家镇白家村安全事故为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针对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五是抓好防火规划编制工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森林草原防火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森林草原苇田防火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10月上旬,各县区林湿部门要完成防火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于1015日前上报规划编制情况。各地防火规划要与地方总体规划做好衔接。

 

联系人:符晓,联系电话:1804276****

电子邮箱:pjlsfx@126.com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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