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林长制工作要点
2024年是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也是林长制全面推深做实、持续健全体系、提升运行效能的关键之年。全市林长制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林长制为牵引,以构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为主线,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健全完善林长制体系为重点,以督查考核为抓手,全力推进林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盘锦作出贡献。
一、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林长履职效能
(一)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各级林长名录动态管理,根据人员调整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林长信息和责任区域,梳理确定年度目标、任务,确保林长体系完整准确,责任落实到位。
(二)规范林长履职。适时召开全市林长制工作推进会,通过召开林长会议、实地巡查、工作督导等形式,落实保护发展林湿资源目标责任,推动林湿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三)开展试点创新。积极开展盘山县林长制示范建设,以试点示范促进全市各级林长制工作不断提升,开办林长制自然教育课堂,探索形成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为全省林长制工作提供盘锦经验。
(四)推进破难攻坚。建立健全问题发现、评估、整改、预防的闭环处置机制,实施重大重点工作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强化各级林长的领办督办,推进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破难攻坚。
二、加强统筹协调,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五)实施森林资源管护与荒漠化治理。组织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开展森林草原督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编制防沙治沙规划,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退化林修复0.3万亩、人工造林0.03万亩、退化草原修复0.1万亩;完成乡村植树12.9万株。
(六)强化自然保护地保护与监管。协同创建辽河口国家公园,持续推进辽宁辽河口候鸟栖息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强化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生态修复。深入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和“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及时组织核查卫星遥感问题点位,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七)推进湿地草原治理与修复。实施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完成羊圈子省重要湿地的数据更新。加强重点湿地监测和对互花米草等外来物种的有效监测。
(八)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监测。实施丹顶鹤、黑嘴鸥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保护和栖息地修复。加强候鸟迁徙通道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及保险赔偿、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安全监测及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来物种监测,科学防范野鸟高致病性禽流感风险。
(九)防控林湿灾害发生。严格压实第一责任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深入开展“扫雷2024”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行动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推动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深入推进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三、健全考核评价,发挥激励约束作用
(十)推进整改落实。强化2023年度省级林长制考核结果运用,督促指导各地对标结果找问题、落实责任补短板、细化措施抓整改,切实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十一)完善考核机制。根据2024年省林长制督查考核办法及指标体系,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完善考核细则,优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
(十二)组织督查激励。定期对林长制工作予以督查,鼓励督促各地真抓实干。对标林长制国务院督查激励评选办法,实干争先,争取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四、强化组织保障,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十三)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改善履职条件,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按照网格管控、全域覆盖的要求,构建源头护林网格体系,强化护林员选聘、巡护、奖惩管理。
(十四)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优势,在森林防火、湿地修复、林湿执法、行刑衔接、生态补偿、公益诉讼等方面深化部门协作。
(十五)加强宣传教育。总结各地林长制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报刊、网站、公众号等资源,深化与主流媒体和传播平台的合作,做深做实林长制工作的传播,让更多人了解和关注林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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