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执法 类别 |
执法 主体 |
承办 机构 |
执法依据 | 实施 对象 |
办理 时限 |
收费依 据标准 |
备注 | ||||
法律 | 行政 法规 |
地方 性法规 |
部委 规章 |
政府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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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林业科 | 【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予以修改,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三条、第七条 、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盘政发〔2022〕11号 | ||||
2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林业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九十一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盘政发〔2022〕11号 | ||||
3 |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 行政许可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林业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主席令第26号,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盘政发〔2022〕11号 | ||||
4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林业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三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盘政发〔2022〕11号,市县属地化管理 | |||
5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行政许可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林业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二条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十六条 【行政法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发布。)第十一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盘政发〔2022〕11号 | |||
6 |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林业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主席令第55号2001年8月31日颁布,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第二十六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盘政发〔2022〕11号,县属地化管理 | ||||
7 | 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 | 行政许可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湿地科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部门规章】《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发布)第十一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盘政发〔2022〕11号 | |||
8 |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 行政许可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野保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盘政发〔2022〕11号,县属地化管理 | |||
9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 行政许可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防火科 | 【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二十五条 【行政法规】《草原防火条例》(1993年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0号,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第十九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盘政发〔2022〕11号 | ||||
10 |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 行政许可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防火科 | 【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二十九条 【行政法规】《草原防火条例》(1993年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0号,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第二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盘政发〔2022〕11号 | ||||
11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 行政许可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林业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公布,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五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盘政发〔2022〕11号 | ||||
12 | 林木种子采种林确定 | 行政确认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林业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三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市县属地化管理 | ||||
13 | 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 行政确认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林业科 | 【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予以修改,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 | 【部门规章】《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6年4月2日林业部令第7号发布,2011年1月25日修正)第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市县属地化管理 | |||
14 | 草原等级评定 | 行政确认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湿地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主席令第26号,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市县属地化管理 | ||||
15 | 采伐作业质量验收 | 行政确认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林业科 | 【行政法规】《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1987年8月25日国务院批准 1987年9月10日林业部发布 2011年1月8日修订)第十三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市县属地化管理 | ||||
16 | 采伐更新验收 | 行政确认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林业科 | 【行政法规】《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1987年8月25日国务院批准 1987年9月10日林业部发布 2011年1月8日修订)第十八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市县属地化管理 | ||||
17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行为的处罚1.对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三十八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7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行为的处罚2.对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及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其他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第八十二条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三十九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7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行为的处罚3.对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7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行为的处罚4.对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7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行为的处罚5.对毁坏森林、林木或擅自开垦林地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二条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一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7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行为的处罚6.对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七十九条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8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行为的处罚1.对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有关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有关批准文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第五十五条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三十七条 | 【地方法规】《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14年1月9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第三十六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8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行为的处罚2.对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第四十五条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三十三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8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行为的处罚3.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四十六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8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行为的处罚4.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四十四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8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行为的处罚5.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四十七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8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行为的处罚6.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8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行为的处罚7.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8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行为的处罚8.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四十九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8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行为的处罚9.未经批准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五十三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8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行为的处罚10.未经批准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五十四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19 | 对违反《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地方法规】《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991年7月27日辽宁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4年1月9日第三次修正) 第三十三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为的处罚1.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七十四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为的处罚2.对生产经营劣种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七十五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为的处罚3.对未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七十六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为的处罚4.对为境外制种的林木种子在国内销售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七十八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为的处罚5.对经营的林木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七十九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为的处罚6.对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林木种子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七十七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为的处罚7.对违法收购林木种子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第八十四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为的处罚8.对违法在林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八十五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为的处罚9.对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八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为的处罚10.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七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为的处罚11.拒绝、阻挠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八十六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为的处罚12.对未按计划使用林木良种造林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八十四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为的处罚13.对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七十一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为的处罚14.违法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八十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1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行为的处罚1.对违法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破坏植被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主席令第55号2001年8月31日颁布,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第三十八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1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行为的处罚2.对违法进行营利性治沙活动,造成土地沙化加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主席令第55号2001年8月31日颁布,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第四十条 | 【部门规章】《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11号,2004年5月31日颁布)第三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1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行为的处罚3.对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不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治理的,或经验收不合格又不按要求继续治理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主席令第55号2001年8月31日颁布,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第四十一条 | 【部门规章】《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11号,2004年5月31日颁布)第三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1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行为的处罚4.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未采取防沙治沙措施,造成土地严重沙化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主席令第55号2001年8月31日颁布,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第三十九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2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行为的处罚1.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三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2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行为的处罚2.对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四十六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3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行为的处罚1.对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三十九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3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行为的处罚2.对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非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4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1.对未取得采集证或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正)第二十三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4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2.对违规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正)第二十四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4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3.对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正)第二十六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4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4.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正)第二十七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5 | 对违反《退耕还林条例》行为的处罚1.对退耕还林中销售、供应未经检验合格的种苗或未附具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证的种苗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令第367号,2002年12月14日颁布)第六十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5 | 对违反《退耕还林条例》行为的处罚2.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粮食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令第367号,2002年12月6日颁布 )第五十七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6 | 对违反《草原法》有关行为的处罚1.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草原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21年4月29日第三次修正)第五十六条 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6 | 对违反《草原法》有关行为的处罚2.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用草原或者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擅自将草原改为建设用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21年4月29日第三次修正)第五十六条 第一款、第六十五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6 | 对违反《草原法》有关行为的处罚3.对非法开垦草原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21年4月29日第三次修正)第五十六条 第一款、第六十六条 | 【地方法规】《辽宁省草原管理实施办法》(2009年5月10日颁布,2021年5月1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第五次修正)第三十七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6 | 对违反《草原法》有关行为的处罚4.对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21年4月29日第三次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6 | 对违反《草原法》有关行为的处罚5.对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21年4月29日第三次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7 | 对违反《辽宁省草原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行为的处罚1.对未取得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草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地政府规章】《辽宁省草原管理实施办法》(2009年5月10日颁布,2021年5月1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第五次修正)第三十七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7 | 对违反《辽宁省草原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行为的处罚2.对采挖药材等植物未报备案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政府规章】《辽宁省草原管理实施办法》(2009年5月10日颁布,2021年5月1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第五次修正)第三十七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7 | 对违反《辽宁省草原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行为的处罚3.毁坏禁牧、休牧标志和围栏等设施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政府规章】《辽宁省草原管理实施办法》(2009年5月10日颁布,2021年5月1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第五次修正)第三十七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8 | 对违反《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行为的处罚1.对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造林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令第46号,1989年12月18日颁布)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8 | 对违反《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行为的处罚2.对违反植物检疫法规调运林木种苗或木材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6号,1989年12月18日颁布)第二十三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29 | 对违反《植物检疫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予以修改,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十八条 | 【部门规章】《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4年7月26日林业部令第4号;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第三十条 | 【政府规章】《辽宁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71号,2004年6月27日修订)第十八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行为的处罚1.对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采石、挖沙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167号,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五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行为的处罚2.对拒绝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167号,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三十六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1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1.对假冒授权品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3号,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四十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1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2.对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3号,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 | 对违反《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部门规章】《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1号,2006年11月13日颁布)第二十五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3 | 对违反《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地方法规】《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2002年3月28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五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4 | 对违反《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地方法规】《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2007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1年修正)第二十八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5 | 对违反《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政府规章】《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2009年12月2日颁布)第八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6 | 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行为的处罚1.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三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6 | 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行为的处罚2.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6 | 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行为的处罚3.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6 | 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行为的处罚4.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五十一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6 | 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行为的处罚5.对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五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7 | 对违反《草原防火条例》有关行为的处罚1.对未经批准在草原上野外用火或者进行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的或者未取得草原防火通行证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草原防火条例》(1993年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0号,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第四十四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7 | 对违反《草原防火条例》有关行为的处罚2.对在草原防火期内,经批准的野外用火未采取防火措施或者在草原上作业和行驶的机动车辆未安装防火装置或者存在火灾隐患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草原防火条例》(1993年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0号,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第四十五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7 | 对违反《草原防火条例》有关行为的处罚3.对草原上的生产经营等单位未建立或者未落实草原防火责任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草原防火条例》(1993年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0号,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第四十六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8 | 对违反《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1.对擅自占用、征收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地方性法规】《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2017年3月31日经省人大第十二届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第三十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8 | 对违反《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2.对破坏湿地保护设施、擅自钻探打井、取土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地方法规】《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2017年3月31日经省人大第十二届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第三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8 | 对违反《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行为的处罚3.对临时占用湿地期限届满后,用地单位未按照湿地恢复方案及时恢复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地方法规】《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2017年3月31日经省人大第十二届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第三十一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9 | 对违反《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1.在公墓以外建造坟墓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七十三条 | 【地方性法规】《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2021年3月3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第十五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9 | 对违反《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2.土葬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2019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七十三条 | 【地方性法规】《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2021年3月3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第二十三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年12月24日颁布)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1 | 对违反《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2022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2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林业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四十九条 | 【部门规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4月11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3 | 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 行政检查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防火科 | 【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4 | 植物检疫检查 | 行政检查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林业科 | 【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予以修改,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三条、第八条 【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林业部令第4号,1994年7月26日颁布)第五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5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行为的强制 | 行政强制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19日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五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6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行为的强制 | 行政强制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务院批准,林业部1992年3月1日颁布,林策通字〔1992〕29号。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一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7 | 封存或扣押与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及有关文件 | 行政强制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3号,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一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8 | 对未经沙化土地治理者同意,擅自在他人的治理范围内从事治理或开发利用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行政强制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四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49 | 对违反《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强制 | 行政强制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行政法规】《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号发布)第二十五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0 | 对违反《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强制1.代为清除不再利用湿地从事生产经营或生态旅游活动在湿地上修建的设施 | 行政强制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地方法规】《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2007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1年修正)第二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0 | 对违反《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强制2.代为恢复破坏湿地违法行为 | 行政强制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地方法规】《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2007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1年修正)第二十八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1 | 对违反《草原法》有关行为的强制 | 行政强制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21年4月29日第三次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七十一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2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 | 行政强制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四十九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3 | 查封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 行政强制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四十九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4 | 未经批准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强制 | 行政强制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五十四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5 | 违反《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行为的强制 | 行政强制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政府规章】《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2017年3月2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4月28日修改。)第二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6 | 强迫承包方进行林地承包权、经营权流转的强制 | 行政强制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政府规章】《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2017年3月2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4月28日修改。)第二十三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7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强制1.代为恢复、重建湿地 | 行政强制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年12月25日颁布)第五十三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7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强制2.代为修复湿地 | 行政强制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执法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年12月25日颁布)第五十九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9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58 |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处理 | 行政裁决 |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林业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二十八条、第七十二条 |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市县属地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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