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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2-06-17 浏览次数:64

2022年,市林湿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盘锦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明权责、以公开促规范,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准确理解掌握法规条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属性认定、公众参与、平台建设、信息管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推动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增强公开主动性、积极性。

(二)规范法定主动公开事项。依法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和权责清单,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按要求发布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信息。

(三)推行工作流程标准化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指南和年报编制、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解读回应等工作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以更高标准规范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与水平。

二、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举措,及时全面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服务监管等信息公开制度。

(二)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明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范围、程序、方式及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决策依据等,采取书面或者网络征集意见、座谈会、听证会、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公布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特别是全方位解读有关工作部署和工作举措,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意见反馈、行政复议、利益诉求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突出解读重点。围绕2022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对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的公开。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建立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和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且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涉事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三、切实强化支撑保障

(一)明确领导责任。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切实做好本系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的工作。

(二)提高公开质效。围绕政务公开标准、程序、渠道、范围等进行深入研究,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和能力。组织研究本部门业务政策文件中政务公开要求,准确把握公开内容,认真梳理公开事项。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切实加强对局机关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不达标的科室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于当年评优评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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