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2022年度重点领域执法计划
序号 | 工作任务 | 形象进度或阶段性量化指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科室 | 责任科室 | 备注 |
1 | 定期开展林业和湿地专项执法行动。 | 1月底前,开展“保护斑海豹”专项执法行动;
4月底前,开展整治“小开荒、彩板房”专项执法行动;
9月底前,开展“破坏候鸟迁徙路线”专项执法行动;
10月底前,开展“打击收割碱蓬草”专项执法行动; |
12月31日 | 执法队 | 林业科
湿地科
野保科 生态监测科 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科 |
修改人:李玉祥 |
2 | 开展联合执法,提高处理违法事件能力。 | 联合市森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鸟市、冷库、宠物店等鸟类及野生动物售卖及交易点位开展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8次;联合市环保局对中央环保督察点位及辽河油田施工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联合局野保科、林业科、中心林业工作站持续开展 “清风行动”“种苗双打”“林业涉企”等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5次。 | 12月31日 | 执法队 | 林业科
湿地科
野保科
林业工作站 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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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面开展柔性执法工作。 | 全面推行“721”工作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林湿系统“包容免罚”和“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全年开展柔性执法不少于4次。 | 12月31日 | 执法队 | 林业科 湿地科 野保科 | |
4 | 加强执法宣传,强化宣传引导。 | 结合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等重大节日,在重点林地及保护区周边以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设立标识牌等形式开展执法宣传活动,促使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林业和湿地的各项法规及政策,提高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 12月31日 | 执法队 | 宣教科 | |
5 | 加强执法培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聘请具有较高法律素质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理论知识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2次。每月利用一天时间开展集中学习,解读执法卷宗,讨论执法难点问题,深入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保法》《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 | 12月31日 | 执法队 | 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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