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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721”工作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30 浏览次数:364

 

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我局法治建设水平,现制定“721”工作法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市林湿局关于在行政执法中推行柔性执法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我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在全局行政执法领域全面开展“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全局上下要改进工作方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结合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形象,为林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良好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规范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杜绝粗暴执法,进一步简化审批行政许可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做到清单外无审批,实行“一网通办”“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

(二)加大普法宣传广度。结合“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日”“植树节”等重要节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同时通过“湿地讲堂”进企业、进社区、进大集进行宣讲,让行政相对人广泛知晓、深入了解。政策法规科和综合执法队要及时总结在推行过程中的经验亮点,上报市司法局。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一线、服务窗口和机关业务科室人员要从接听电话、受理事项等小事做起,讲好第一句话、做好第一个动作、规范好第一道程序、做好第一次宣传。按照服务、管理、执法的要求,认真抓好细节规范,进一步推动服务方式改进,规范综合行政执法,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以10%的严管处罚落到实处,以法律为准绳,维护行政执法严肃性,严格处罚标准,做到执法到位、执行到位,依次达到规范日常执法行为。

(四)严明工作纪律和作风。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依照规定着装得体简洁;做到从事执法工作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到执法过程中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做到执法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通过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推广案例式教学及岗位练兵活动,广泛开展案件评查、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科室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提升行政理执法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721”工作法落到实处。

(二)务求实效。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大胆创新、勇于探索,要认真探索总结“721”工作法开展情况,提炼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和扩大“721”工作法成果。

(三)落实责任。推行“721”工作法是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按照市委法制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22年度柔性执法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定期报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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