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top_img.png

市林湿局开展环保督察点位销号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22 浏览次数:91

 

为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根据《辽宁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法队积极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并联合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对盘山县、大洼区已完成整改点位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根据销号工作要求,目前我市已完成并上报省林草局整改销号材料171处,还有7处整改点位销号材料正在办理当中,其中盘山县4处,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3处,大洼区涉及省级自然保护区3处。下一步,执法队将严格落实销号责任,严把销号质量关,按照销号时限要求,及时上报销号台账资料。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56号

技术支持单位: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27-228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