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供销社关于2024年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供销社关于2024年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对标对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5号)要求,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供销经〔2023〕29号)精神,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效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24〕1号)精神,坚决扛起服务“三农”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推动全省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供销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辽委发〔2016〕5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牢记“三农”服务使命,落实省联社“七代会”工作部署和七届二次理事会具体安排,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供销社组织体系
1.加强系统统筹和工作指导。坚持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方向,贯彻落实上级和同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本区域内供销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推进区域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健全联合社对成员社工作考核机制,推动资源要素向重点改革任务聚集,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加强系统联合合作,引导本级社有企业完善服务功能,密切各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发挥联合社联合优势。
2.推进县级社整合运营系统资源。探索实行县级社对基层社资产管理、网络运营、项目建设、人员调配的统筹管理。推广法库县、朝阳县、喀左县管理经验,统筹整合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系统内外资源,构建县有为农服务运营中心、乡镇有基层社、村有综合服务社区域合作的县域为农服务网络。
3.推动基层社质量提升。落实全国供销总社“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培树标杆和典范,打造一批服务功能全、社会形象好、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基层社。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两社”融合等方式,加快推进“三无社”“僵尸社”“空白社”改造重建。推动基层社与村集体合作,共同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二)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1.全力保障农资供应。健全农资保供工作机制,做好重要农时的农资储备、调运、供应工作。深入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指导企业优化农资供应结构,创新农资服务方式,促进绿色农业发展。加快培育壮大农资龙头企业,积极推动农资经营渠道下沉、服务下沉、经营业务下沉,加快构建以龙头企业为牵引、配送中心为枢纽、乡镇农资经营网点为终端的全系统农资流通服务体系,减轻农民负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2.创新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以全程托管服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和拓展服务供给。加快发展服务主体,培育一批供销社有控制力的现代农业服务骨干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市级社依托社有农资企业或组建专门农服公司,整合系统内外服务资源,大力推进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扩大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等服务规模,加快补齐集中育秧、烘干仓储等服务短板。完善全省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择优推荐供销社控制力强、服务质量优、联农带农效果好的服务主体获取资金支持。
(三)提升现代流通服务水平
1.优化农产品市场布局。协调推进产地、销地、集散地供销社农产品市场建设。聚焦重点品类布局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和田头市场,完善交易服务功能,提高仓储物流能力,健全配套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社承接城市老旧农贸市场、菜市场改造任务,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应用,打造智慧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提升现有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服务功能,完善中转集散配套设施,健全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信息服务能力。
2.健全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在县城大力发展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合理布局生鲜超市、农贸市场、便民菜店、农产品连锁销售网点等零售终端网点,推进放心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积极推广“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设经验,大力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即时配送、直播带货、预制菜等新业态,提高流通效率,为城乡居民消费提供便利。
3.培育打造供销特色品牌。落实品牌强省战略,以“中国供销合作社”品牌为引领,探索供销品牌无形资产作价入股,通过数字化手段整合全省“老字号”“土特产”品牌资源,打造“辽供好物”“辽供名品”“辽供优品”,提升供销社品牌的公信力和认知度。制订辽宁供销产品准入指南,建立“辽供”产品品牌库,引导企业孵化品牌产品在省“数字供销”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销售推广。规范“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
(四)推进“数字供销”建设
1.加快建设“数字供销”综合服务平台。强化数字赋能,将产供销服务、品牌建设、食品安全、普惠金融、统计分析、资产监管等功能融入平台,构建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的共建共治共享数字化发展格局,促进农产品流通和为农服务综合能力有效提升,助力完善行业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充分利用银行、农业担保公司区域服务网络,为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融资支持。
2.推动系统数据资源融通共享。举办全省“数字供销”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培训班,指导各地供销社、基层社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与省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带动系统企业和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享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服务,实现融合发展,加快形成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的共建共治共享数字化发展格局。加强对企业数据、行业数据的统筹管理,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资源汇聚、安全保障等一体化水平。
(五)健全供销社治理机制,理顺社企关系
1.强化从严治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社,形成严格管控与改革发展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制定权力监管清单,构建对社有企业经营预算、项目招标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制度,建立防范腐败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治理机制。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对侵吞社有资产、滥用职权等造成社有资产流失问题严肃追责,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健全运行机制。加快构建供销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上下贯通的双线运行机制。规范和加强供销社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建设。完善理事会工作机制,指导成员社之间的经济联合与合作,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维护社员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责,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3.理顺社企关系。厘清社企职责边界,落实出资人监管权力责任,明确决定、审批、备案、报告等事项范围,结合实际进行动态完善。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规范社资委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前置研究和审核作用。逐步推动本级社有资产纳入社有资本投资公司或集团公司统一管理,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4.推进社有企业改制重组。围绕主责主业推进社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动资源向骨干企业集聚,加快构建功能鲜明、分工明确、板块清晰、协调发展的社有企业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社有企业改革改组,健全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运营管理。
5.拓展社有企业经营服务领域。着力推动供销社主营业务向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上下游延伸,加快推进社有企业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贯彻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争取政策支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建设,打造以社有企业为引领、城乡回收站点为基础的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认真学习浙江省“千万工程”经验,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拉长再生资源行业产业链,形成供销社为农服务新优势。
6.完善社有企业内控机制。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对社有资产、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监督。健全社有企业全面预算、财务、投资、内部审计等工作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权责划分,完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紧盯人事、财务、投资、项目及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升社有企业信息化管理能力,强化过程管控,加强对重大经营决策的风险评估和把关,确保企业稳健合规经营。
三、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召开深化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研究推进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县(市、区)供销社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围绕2024年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加强工作督导。及时开展工作调度,深入调查研究,督导改革进展,跟踪了解改革动态,以督导促落实,以督导保进度。各市级社每季度末向省社报送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年底向省社和地方党委政府报送年度综合改革成效。
3.加强示范引领。围绕服务“三农”大局,助力乡村振兴,发挥维护粮食安全“压舱石”作用,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等方面,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系统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推进乡村振兴中做出积极贡献。
4.加强业绩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积极争取省政府将深化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指标纳入对各市政府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考核方式,细化考核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压实工作责任。各市供销社要按照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科学设定指标,落实考核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大对本级和县级社业绩考核力度,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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