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2024年7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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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7月份,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运行情况。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3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考核标准开展网站运行维护工作。市机关事务中心“动态要闻”栏目2周未按要求进行内容更新。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全市现有政务新媒体账号69个,各县区、经济区、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考核标准开展更新维护工作。
(三)办理网友找错情况。全市“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零找错。
(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7月份,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能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落实。市文旅广电局、市退役军人局、市直机关事务中心和市石化及装备制造工程中心等4家单位未按要求反馈《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组织问题整改。各县区、经济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等开展自检自查。被通报的地区和部门于8月8日(星期四)前,将问题整改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以邮件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加强重要信息发布。要进一步强化专题专栏维护工作,第一时间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信息,及时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同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栏目实时信息更新发布工作。
(三)强化网站功能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发布、引导、互动作用,完善办事功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做好网站栏目内容更新,对无法保障、访问量低的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及时清理空白栏目、长期不更新栏目。
(四)加强新媒体运维管理。要对政务新媒体实行常态化监管,重点加强账号更新、功能可用性等问题日常巡检,整合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账号,无力运维的要坚决关停。严格执行新媒体账号开设、注销相关要求,做到及时报备、信息准确,严禁未批先开、开而不备。
联系人:赵大平,电话:2280177,邮箱:pjzwgk@163.com。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