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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7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8-01 浏览次数:195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7月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4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网站开展更新维护工作。个别部门“动态要闻”栏目未按要求及时更新,“盘锦市民政局”“双台子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有1周未按要求进行更新;“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3周未按要求进行更新。

  (二)新媒体抽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79个,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政务新媒体考核标准对政务新媒体开展更新维护工作。个别部门政务新媒体未按照要求及时更新“盘锦扫黑除恶”微信公众号有1周未按要求进行更新。

  (三)网友找错情况。全市“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共受理问题2件,已办结。

  (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能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落实。个别部门还存在不落实工作情况,盘锦市民政局、盘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按要求反馈6月份通报的整改情况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维护工作。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维护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及时更新。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监管,定期检查。要求:政府网站动态、新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至少更新1条以上,网站首页栏目每周至少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至少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栏目除外)。

  (二)对未及时更新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通报。政府网站栏目超期未更新每周累计提醒2次的进行通报;政务新媒体未更新每月累计提醒2次的进行通报;政务新媒体连续3周未更新的,坚决予以关停,规定时间内未关停的进行通报。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提前报备。

  (三)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首要位置,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加强发布前、发布中、发布后的监管检查和巡查抽查工作,杜绝严重错误表述和各类低级问题出现,切实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权威性。

  (四)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要求,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需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统计(可了解本地区司法部门),统计后的文件于8月7日下班前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邮箱。

  对本次通报中提及的相关部门于8月4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整改情况加盖公章后通过邮箱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对逾期未进行反馈的部门,年终考核将予以扣分。

  联系人:赵大平,电话:2280177,邮箱:pjzwgk@163.com。

 

 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8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