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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9-10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02 浏览次数:344

 

 

 

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1年9-10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

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9-10月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4家网站在网运行,部门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政府网站开展更新维护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

(二)新媒体抽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162个,检查中发现8个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盘锦应急”“盘锦出入境”抖音短视频,“盘锦扫黑除恶”“盘锦市兴隆台区商务局”“扬帆渤海”“智慧大洼”微信公众号等6个政务新媒体没有按照每周至少更新1次开展更新维护工作2个政务新媒体未按照流程进行注销报备。

(三)网友找错情况。9-10月份,全市“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共受理问题3件,并按要求办理。

  二、下步工作要求

1.继续做好2021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准确。其中,政府网站动态、要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更新1条以上,首页中栏目每周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除外)。政务新媒体每周至少更新1次。

2.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全市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对每周抽查时未及时更新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统计,凡每月累计2次的给予警告,并进行通报批评。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报备。

3.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文件精神,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建立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应向主管单位备案。

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关停后,要及时登录“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备案和关停等操作,避免国办、省办通报。同时,提供第三方平台关停证明的相关截屏材料及因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无法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联系人:赵大平,电话:2280177,传真:2825267。

 

 

 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