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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9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28 浏览次数:326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9月份,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4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政府网站开展更新维护工作,本月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

  (二)新媒体抽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22个,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能够按照要求对政务新媒体开展更新维护工作,本月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二、下步工作要求

  1.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对《内容质量检测报告》中出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继续做好2020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其中,动态、要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更新1条以上,首页中栏目每周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除外)。

  2.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信息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安全管理。国庆期间,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运维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安全监测预警及上报工作,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请各单位于9月30日(星期三)12:00前将国庆期间网络及应用安全24小时值班表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填报工作。加强对填报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禁瞒报、漏报、错报等问题发生。

  4.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等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强化通知公告、工作进展等各类防控信息报送。

  联系人:赵大平,电话:2280177,传真:2280341。 




  盘锦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